關于《湘潭縣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12-02 14:04
按照湘潭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制度有關要求,現就《湘潭縣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制定的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
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2020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2020年12月,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20〕25號)。2021年3月26日,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全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段偉長縣長作代表發言,要求根據國省文件制定我縣落實文件。
二、《實施方案》的制定依據
《實施方案》制定依據主要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20〕25號)等文件。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由工作任務、保障措施2個部分組成。
1. 工作任務主要是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夯實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專項社會救助、完善急難社會救助、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個方面的內容。
2.保障措施主要是指加強組織領導、能力建設、監督檢查三個方面。
總體上,文本對我縣已有的政策措施不再重復,主要是根據新情況對以下五個方面的政策和要求作出新的調整和補充。
一是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構建社會救助工作體系,全力推進“縣、鄉(鎮)、村(社區)、村民小組(網格)”四級社會救助網絡建設。打造多層次救助格局,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推進城鄉統籌發展,逐步推進全縣城鄉社會救助服務均等化。
二是夯實基本生活救助。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推進精準救助,適當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完善救助標準調整機制,落實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加強分類動態管理,健全社會救助對象定期核對核查機制,動態調整救助標準水平,健全救助對象家庭人口、經濟狀況重大變化主動報告和村(社區)及時發現報告制度。
三是健全專項社會救助。強化部門責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納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及其他救助幫扶范圍,落實各項優惠減免政策。
四是完善急難社會救助。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建立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增加救助的時效性。完善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強化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強化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機構安全監管措施。做好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困難群眾急難救助工作。將困難群眾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期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和緊急救助程序。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主動發現機制,發動村(社區)工作人員、駐村和聯點黨員干部、志愿者、村老年協會和村民小組(網格)“守望之家”,開展困難群眾排查走訪活動,并建立困難群體信息臺賬,實現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轉變。全面推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鄉鎮在政務服務大廳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落實首問責任制,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優化審核確認程序,落實“最多跑一次”措施,精簡申報材料,壓縮審批時間,逐步將低保、特困供養、小額臨時救助等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縣民政局加強監督指導,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創新社會救助方式,推行社會救助“資金+物資十服務”模式,全面落實分散特困人員探訪制度,實現救助資源多元供給和優勢互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入,形成“政府+社會組織+社工+志愿者”等四位一體聯動救助服務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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