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統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8-01-30 10:38
一、單位基本情況
湘潭縣統計局是行政單位。列編17人,實有在職人員19人(其中新進1人,調入3人,人事代理 1人,),退休人員 6人。
二、主要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方法,完成職責內國家、部門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
(二)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統一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包括中央和地方單位的統計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維護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職權,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三)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制定計劃和進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有關綜合統計資料;開展統計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計劃,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周期性普查和專項調查。
(五)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統計資料;按照縣人民政府的決定,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
(六)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工程建設,推進現代計算機和數據傳輸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應用,建立并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
(七)負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加強統計干部專業培訓和統計科學研究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統計繼續教育相關工作。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2018年度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2018年我局部門收入預算199.2716萬元,其中財政預算撥款199.2716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
全年預算內合理安排支出199.27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716萬元,包括統發人員工資福利支出132.8501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7.071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35萬元;項目支出安排49萬元,包括湘潭縣2018年度經濟目標考核15萬元,2018年爭創全國百強縣統計監測10萬元,湘潭縣2018年度統計基層基礎工作10萬元,湘潭縣2018年度小康監測10萬元,其它專項(人事代理)安排經費4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安排機關運行公用經費170715元,比2017年預算162932增加了7783元,按照財政統一安排提高了公用經費標準。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三公經費安排預算1.96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8.13萬元減少了6.1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均未安排。
(三)政府采購情況
年初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項目,年中將根據追加專項指標追加相應的政府采購項目。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8年進行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對年初預算內收入和支出進行財政產出、經濟發展產出、效益等指標進行監測。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18年年初賬面固定資產總額為199.221744萬元,其中包括2017年采購價值18.24萬元的電腦、打印機一批,用于支持鄉鎮三農普信息數據處理,實物已分配到各鄉鎮,暫未進行資產處置。包括賬面顯示汽車數量為2臺,價值原值33.1081萬元,實有情況為0臺,因公車改革后未進行公車資產處置,導致賬面與實際產生差異。
五、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附表:
湘潭縣統計局
2018年1月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