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財政局機構信息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3-24 16:56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宣傳、綜治、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計劃生育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湘潭縣工資發放中心)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并提出宏觀調控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制度和改革方案。研究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財政統發工資人員工資統發審批和與商業銀行簽訂工資代發協議,并按規定發放到位。監督管理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單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水庫移民資金監督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配合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的辦法制定、審批工作。配合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補貼有關工作。配合收費項目的清理檢查以及短期培訓班收費項目申報審批等工作。負責全縣財政全額撥款人員工資統發工作。督促工資代發銀行按規定發放到位。負責工資統發單位相關人員的業務和技術培訓。督促統發單位報送本單位人事工資異動和代扣款項數據信息。協助統發單位人員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個人部分。
(三)預算股
擬訂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分析預測全縣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擬訂全縣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匯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研究擬訂縣鄉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鄉、村兩級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制定全縣部門預算編制方案,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分配、審核、批復、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管理預算指標,辦理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事項,管理縣級預備費。承擔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預算、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為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提供有關預算定額、預算支出政策等咨詢服務。
(四)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
承擔對口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管理建議。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配合對口部門上級財政資金的申報、登記、下達、管理工作。配合對口部門專項資金、專項經費的檢查督促工作。配合對口部門下達教育附加費使用計劃。配合做好本部門實事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五)資產管理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做好政府向人大報告國有資產情況的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汽車控購管理。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發展,推進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管理、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資產評估機構審批、管理和監督。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進行核準、備案。
(六)國庫股(湘潭縣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承擔縣級財政收入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匯總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月報、旬報,分析財政預算收支情況。承擔全縣財政總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匯總和部門決算。承擔縣財政與園區的財政往來資金結算。承擔現金和縣級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承擔“兩會”結算工作。承擔審計聯絡協調工作。承擔國庫動態監控工作。監督管理商業銀行財政代理業務。擬定財源建設有關政策措施及組織實施。負責新《政府會計制度》和《政府會計準則》的實施。負責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承擔國庫集中支付數據會計核算工作。
(七)金融與債務股(PPP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金融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參與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監督地方金融類企業執行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規定,指導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的政策性補貼和風險補償工作。承擔涉農等政策性保險的相關工作。承擔縣本級交通救助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私合作相關制度規定,指導全縣公私合作工作。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普惠金融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撥付、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小額擔保貸款資金項目申報、審批、貸款貼息資金的發放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擬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制度規定并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政策設計、項目儲備、招投標管理、財政支出及補貼審核、爭議解決等日常事務。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管控項目風險,指導全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
(八)鄉鎮財政管理股(湘潭縣鄉鎮財政服務中心)
負責理順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鄉鎮財政所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縣鄉鎮、村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和考評工作。負責組織鄉鎮財政預算編制,監督鄉鎮財政預算執行。負責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監督。指導全縣“村賬鄉代理”業務工作。組織開展鄉鎮財稅管理有關宣傳和調研活動。配合全縣鄉鎮財政系統干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惠農補貼“一卡通”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維護。指導鄉鎮財政所收集、錄入各項補貼基礎數據,按程序對各項補貼數據進行復核匯總并發放相關補貼資金。配合相關單位,對補貼發放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九)績效管理股
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及財政部門有關預算績效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研究制定適合本縣的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績效評價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管理工作。組織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組織和規范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社會保障股
承擔對口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全縣特困供養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機關企事業養老、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優撫、救災救濟等資金管理和相關工作。
(十一)會計股(湘潭縣財務培訓中心)
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并實施本級會計管理措施和制度。規范全縣會計執法。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資格審查。按規定承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對接會計協會相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配合落實全縣財政系統干部培訓計劃。實施財政、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培訓。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實施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等工作。
(十二)財政監督股(政策法規股、審批服務股)
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局機關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監督檢查預決算公開的落實。負責“互聯網+監督”數據報送及鄉級財務投訴平臺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縣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稅收工作有關方面的建議。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稅源和重點產品競爭力調查。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和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案件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審批、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具體事務性工作。負責縣本級財政國家賠償費用的政策咨詢工作。承擔本局權限內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組織辦理、發證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機關內部控制工作。
(十三)農業農村股
承擔對口部門的預算和有關領域預算支出的相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專項資金。牽頭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農業農村支持保護補貼工作。負責對口部門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工作。
(十四)經濟建設股
承擔對口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實施和完善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監督工作。負責預算內基建投資、新能源發展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監督工作。
(十五)企業財務股
承擔對口部門的預算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提出縣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分配和監督外經、外貿企業相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對縣屬企業的報表統計和會計制度執行的監管。承擔國外貸(贈)款業務。
(十六)政府采購管理股
擬訂縣本級政府采購制度和管理辦法。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管理。依法處理供應商投訴。依法對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匯總政府采購預算并監督執行。處理政府采購中的其他事務。
(十八)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資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財政系統人事教育統計工作。負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九)湘潭縣國有土地收支服務中心
監督縣本級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工作。配合自然資源局做好縣本級宗地成本調查、宗地核算,計算土地出讓收益,督促縣自然資源局完成非稅收入的收繳。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預算和決算的編報審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競買保證金專戶”的監付、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批準關于國有土地出讓相關政策調查。
(二十)湘潭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對政府財政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進行評審。對委托評審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貨物、服務采購預算復核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評審工作。
(二十一)湘潭縣財政事務中心
起草政府性基金歸集的分配方案。承擔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歸集、解繳和撥付核算等相關工作。負責財政票據的購領、發放、核銷、年檢等工作。配合開展票據稽查和日常監管,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等工作。
(二十二)湘潭縣財政信息服務中心
負責建設、管理、維護局機關局域網,承擔局網站的開發和運行維護工作,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網絡建設。會同局機關制訂辦公自動化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各股室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服務器、打印機、計算機耗材、通用軟件等)和財務各項業務應用系統的配置和維護工作,為辦公自動化系統及計算機網絡運行提供安全保密和技術保障。協助局機關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二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十四)局工會
負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聽取、反映職工意見訴求,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關心職工身心健康,定期開展職工體檢,及時探望、慰問患病住院職工;宣傳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和各種文體活動;加強對基層工會的指導和會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推薦、培養和管理;按時組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做好“五好家庭”“文明家庭”評選活動;負責牽頭財貿系統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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