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2023-2024年補助資金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4-18 12:53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
2023-2024年補助資金的通知
湘財預[2023]437號
相關市州、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2023-2024年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3]110號),現下達你市(縣市區)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2023-2024年補助資金萬元(具體金額及支出科目見附件1、附件2、附件3),收入均列入相應年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資金應用于已經明確的“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重點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其他重點防洪工程”“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水治理工程”項目。補助資金應按照項目專款專用,不得超進度撥付資金,不得挪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置換已撥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財政資金等各渠道建設資金。本次補助資金中的小型水庫安全監測項目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統一管理、統一支撐”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市縣財政部門在收到項目預算后,原則上應在7日內商有關部門分解下達到本級有關部門或下級財政部門,抄送財政部湖南監管局。要督促項目單位每月7日前在地方預算一體化系統中報送分解下達的項目資金來源構成、使用進度、項目進度、完成投資情況、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等信息,并及時對項目單位報送的相關項目信息進行核驗。
三、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2023-2024年補助資金安排項目中,涉及政府采購的,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開展采購活動。涉及預算調整的,要依法履行預算調整程序。
四、請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發2023年國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預[2023]122號)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增發2023年國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預[2023]368號)等要求規范使用資金,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本級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審核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將本地區項目績效目標報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
1、
2023-2024年增發國債水利項目資金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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