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水利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及附表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7-26 16:33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湘潭縣水利局2021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見附件)
一、部門收支總表 部門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湘潭縣水利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2021年)
十、湘潭縣水利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2021年防汛抗旱經費)
十一、湘潭縣水利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2021年金霞山、龍興寺消防用水項目)
十二、湘潭縣水利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2021年農村安全飲水工程)
十三、湘潭縣水利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2021年水淹區口糧補貼經費)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湘潭縣水利局位于湘潭縣易俗河鳳凰中路288號,是湘潭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局,水利局機關共有辦公室、計劃財務股、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股、機關黨委辦、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與安全監察股、移民管理股、湘潭縣水旱災害防御事務中心、湘潭縣水土保持站、湘潭縣水務綜合執法大隊、湘潭縣水庫移民服務中心、湘潭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湘潭縣河湖維護中心、湘潭縣農村水利水電站、湘潭縣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服務中心、湘潭縣水利建設項目中心16個股室機構;轄縣城區排澇站、縣花石水庫、縣上石壩水庫、縣印子山水庫、縣中路鋪水庫、縣石壩口水庫、縣吟江壩管理所、縣灣東港堤垸、自來水公司9個事業單位。湘潭縣水利局機關編制人數72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事業編51人;在職79人,其中工資統發人員59 人,非統發人員 20人;退休53人,車輛編制數4輛,實有4輛,另有公務執法艇一艘。水利局下轄9個二級機構,編制人數110人、在職64人,退休99人。
主要職責是負責縣各類水利工程規劃、設計、施工、質監和節水灌溉,綜合經營,抓好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河道清障、水政執法、水土保持、城鎮供水、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引、提水的能力。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湘潭縣水利局部門本級;
2、縣防汛抗旱服務隊、縣花石水庫、縣上石壩水庫、縣印子山水庫、縣中路鋪水庫、縣石壩口水庫、縣吟江壩管理所、縣灣東港堤垸。
三、2021年度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427.8128萬元,其中預算內撥款2427.81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預算減少22215.7555萬元,主要是上級補助收入減少了18134萬元,上級補助收入不固定,沒有納入到預算范圍。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2427.81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農林水支出2427.8128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2215.7555萬元,主要是減少了上級補助項目支出的預算,壓縮了部門項目支出的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2427.81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科學技術0萬元,占0%;農林水支出2348.8128萬元,占96.75%;住房保障支出79萬元,占3.25%。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1073.076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1354.7364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水利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支出等,具體項目安排有以下幾個方面
1、水利管理事務支出16.32萬元:本項目為延續性項目,其中:人事代理12.32萬、勞務派遣4萬。
2、水淹區口糧補貼經費79萬元:本項目為延續項目,立項依據:《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109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移民扶助金由縣市區政府包干負責,統籌調劑解決小水庫移民.原享受了口糧補貼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員和其他連帶影響人口的吃飯困難問題。
3、水費轉移支付993.4164萬元:本項目為延續項目,立項依據:政府常務會議2013年3號的精神,將過去向農民收取的農業灌溉水費,由財政資金轉移支付予以保障,主要用于8個中型水管單位的人員經費和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共需993.4萬元,其中:工資443.4萬元,鄉鎮補貼24.2萬元,五險二金243.9,遺屬補助 5.2萬元,績效考核獎金102萬元,公用經費65.28萬元,退休人員慰問9.2萬元,日常維修養護經費100萬元。
4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經費146萬元:本項目為延續項目,2015年10月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15次),依法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委托湘潭縣農村水質檢測中心,對全縣檢測范圍的水樣進行采樣和檢測。
5、防汛抗旱經費40萬元:本項目為延續項目,為切實做好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入汛期之前必須組織的汛前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度汛安全隱患的水利工程需及時進行處置,以提高我縣水旱災害防御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支出明細:鄉鎮度汛隱患處置20萬元。 為確保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統設備設施正常使用,我局每年汛前組織對所建的設備設施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委托專業機構對存在問題的設備設施進行維修、更換或升級,確保所有設備設施正常使用。依據:省防指、省財政廳、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和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支出明細:水位站、雨量站維修維護10萬元。每年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嚴格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及時收集和處置汛情、災情、工程調度和搶險救災等各類情況,向黨委、政府提出指揮決策意見并組織實施。依據:市防指《關于我市防汛抗旱值班補助費的請示》、國家防總《關于對設立防汛值班補貼的答復意見》。支出明細:4-9月份防汛值班補助發放10萬元。
6、消防栓維護、檢修試水等經費20萬元:本項目為新增項目,依據縣政府相關會議精神,縣城公共消防栓的維護、檢修、試水等工作由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年度共需項目資金20萬元。
7、金霞山、龍興寺消防用水項目60萬元:本項目為新增項目,依據縣委統戰部部長現場辦公會會議紀要精神,明確金霞山、龍興寺消防用水安裝問題由湘潭京湘供水公司負責,特申請項目經費60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度本部門機關本級行政運行經費173.15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64.4663萬元,增幅159.32%,主要是增加了公務出行交通補助53.604萬元和公務用車運行經費19.2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7.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9.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單位公車數量不變和公務接待任務浮動不大。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4.05萬元,擬召開24次會議,人數1300人,內容為水利工作推進會、各類招標評審會、防汛抗旱調度會、水利項目驗收會、移民項目建設和管理會等;培訓費預算4.05萬元,擬開展13次培訓,人數600人,內容為水資源節約和管理培訓、安全生產培訓、移民實用技術培訓、普法學習等。無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主要是此類活動由工會組織進行。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度預算政府采購45.43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25.43萬元,包含計算機、打印機、桌椅沙發、辦公用品、硒鼓、粉盒、空調、柜;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20萬元,包含印刷和出版服務。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2020年期末,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427.81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0764萬元,項目支出1354.7364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附件。
2021年湘潭縣水利局3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支出績效目標4個,項目資金總額325萬元,其中:水淹區口糧補貼79萬,解決小水庫移民、原享受了口糧補貼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員和其他連帶影響人口的吃飯困難問題,維護社會穩定;農村安全飲水工程146萬元,對全縣17個鄉鎮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單位水質定期檢測,保證農村飲水安全;防汛抗旱經費40萬元,用于防御、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金霞山、龍興寺消防用水項目60萬元,從鳳凰東路引入一條供水主管,新建一處加壓泵房,解決金霞山消防及龍興寺的用水問題;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附件。
七、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是指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湘潭縣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
第二部分 湘潭縣水利局2021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xls(見附件)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