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人大負責人及非領導職務人員職責分工
1.黨委書記潘娟:主持全鎮全面工作,兼第三聯村指導組聯系領導,聯系花石社區、和平村、新加村。
2.黨委副書記、鎮長張恩奇: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兼第二聯村指導組聯系領導,聯系羅漢村、日華村、百和村、潲江村。
3.黨委副書記王鋒:負責聯系政協工作,協助書記抓黨建,分管政法、群眾工作、綜治維穩、退役軍人服務、民政、社會保障、殘聯、公路、交通、關工委,聯系公安、司法、法庭、交警、花石鎮交通運輸,兼工會主席、第一聯村指導組聯系領導,聯系泥灣村、銅鑼村。
4.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劉穎:主持人大工作,負責聯系相關重點項目,兼第五聯村指導組聯系領導,聯系天石村、琵琶村、雙橋村。
5.黨委委員、副鎮長、兼管政協工作曾紀兵:負責財務審批,分管經濟與發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財政辦公室以及農業特色小鎮、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稅務、審計、兩型建設、發展改革、重點工程(項目前期)、企業、商務、招商、科技、統計、小康建設、城鄉居民醫保,聯系市場質量監督金融、保險、郵政、電信、移動、聯通工作,兼第四聯村指導組聯系領導,聯系紅中村、中華村、九如村、長潭村。
6.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馬舒俊:負責紀檢、監察、督查、審計工作,聯系紫荊村、龍口村、見樓村。
7.黨委委員、宣傳委員莫伊敏:負責宣傳統戰工作,分管教育、民族宗教、外事僑務、衛生健康、工商聯、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聯系花石村、永仁村、潤塘村。
8.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馮超:負責武裝民兵工作,協管政法工作,分管生態事務中心以及湘蓮小鎮建設工作,聯系馬垅村、金蓮村、雙溪村。
9.副鎮長任志文:負責農業農村工作,分管林業、農業、農機、畜牧水產、水利、移民、供銷、農電、能源、科協、萬畝湘蓮基地建設協調,聯系涓江村、龍潭村。
10.副鎮長、團委書記張凱:分管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產業扶貧,兼團委書記,聯系鹽埠村、金楓村。
11.副科級干部李偉見:協管交通公路工作。聯系石壩村、天馬山村、中心村。
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體黨政負責人的共同職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二、站辦所設置及人員安排
1.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黨委、政府日常事務。承擔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依法行政、政務公開、信息安全、機關后勤管理及服務等工作。承擔宣傳、統戰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相關工作。
主 任:劉洪超
2.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負責“兩新”黨建工作。負責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人事及老干等工作。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志愿服務工作。
主 任:張 慧
3.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擬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發展、科技工信、交通運輸、商貿流通、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統計、審計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
主 任:雷 琴
4.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信訪維穩、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或者根據授權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防震減災、災害救助等應急管理工作。
主 任:郭 杜
5.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林業、水利等方面工作。
副主任:徐志勇、郭 杜(兼)、鄢 晴、胡 旺、趙 勇、馮新民
6.生態環境事務中心:按照管理權限,指導、協調、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等工作。負責實施村鎮規劃、村鎮建設管理、農村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
主 任:趙 銳
7.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民政、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衛生健康、助殘、數據管理和政務服務工作。
主 任:趙陽文
8.文化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教育等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指導村(社區)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
主 任:王 斌
9.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社會保障、基礎數據采集、創業就業、申訴維權、信息宣傳等工作。
站 長:吳高峰
10.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行使鄉鎮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授權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承擔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及相關監管工作。
隊 長:周 靜
11.財政辦公室:
主 任:王 平
12.紀委:
副書記:王 江、周 淼
13.人民武裝部:
副部長:趙北斗、趙湘寧
14.工會專職副主席:李 忠
15.婦聯專職副主席:彭 娜
16.團委專職副書記:余穎濤
17.人大工作人員:晏 瑾
其他涉及職務、崗位調整的人員,未標注的原任相關職務自然免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