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機關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二級機構干部的思想教育、隊伍建設、人事勞資、黨建、機構編制、考核獎懲、財務、退休人員等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機要保密、公務接待、綜治維穩、重要會議(活動)組織、后勤服務、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和檔案資料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計算機的業務、技術工作,積極協助各專業人員搞好統計報表軟件程序的安裝及報表數據的處理、錄入、計算、傳輸報送工作。做好網絡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計算機房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
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
(二)綜合核算股
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業務,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等工作。承擔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咨詢建議;指導全縣統計分析研究工作;負責統計新聞發布和統計新聞、統計科研成果宣傳工作;負責統計年鑒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承擔縣委、縣政府績效評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評估、實事等重大考核數據的評估認定和提供工作。
(三)產業統計股
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負責落實完成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全縣一、二、三產業及各項社會發展事業等統計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社會統計資料。組織和協調全縣各項統計工作,完成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全縣農業、工業、商業、交通郵電、能源、建設領域、勞動就業、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文化產業、統計設計等統計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社會統計資料。
(四)執法監督股(審批服務股)
組織宣傳和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組織開展統計執法監督檢查,依法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本局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案件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及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的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治理的組織推進工作。辦理本局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全縣涉外社會調查活動。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按照授權范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組織本單位法治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五)普查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周期性的全縣各項普查和抽樣調查以及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等工作,對普查資料及抽樣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和整理成冊,及時擬訂普查和調查公報。
(六)湘潭縣經濟社會調查隊
承擔縣域內城市、農村和企業等方面的調查工作;負責全縣綜合治理民意調查、績效考核調查、群眾安全感調查、組工干部調查和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組織開展的民意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