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建設項目“一會兩函”審批實施方案(試行)解讀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0-07-01 14:45
為加快我縣重點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辦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我局代擬了《湘潭縣建設項目“一會兩函”審批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意義深遠,責任重大。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全面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繼續大力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要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目標要求,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出“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近年來,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精簡建設項目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19〕11號),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2019年10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段縣長在《2020年,湘潭縣怎么干?》中提出要深化機構改革工作,扎實推行“四個一”,即項目建設一會審批、政務服務一廳辦結、執法監管一并到位、民眾訴求一號受理。針對上述一系列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我縣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切實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深化機構改革工作,根據縣領導指示,我們經過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結合我縣建設投資項目審批現狀,起草了《湘潭縣建設項目“一會兩函”審批實施方案(試行)》,并于5月18日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含6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堅持創新體制,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限,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和施工許可三個階段優化成“一會兩函”三個環節,即重點建設項目經縣長辦公會或天易經開區黨工委會集體審議,取得《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建設項目施工監督意見函》即可開工建設。相關審批部門通過并聯審批、告知承諾制、容缺審批機制,整體審批時限控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單位須在項目取得“一會兩函”文件后6個月內依法合規辦齊所有審批手續。
第二部分是實施范圍。本方案適用于湘潭縣爭資爭項的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儲備庫)和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縣重點項目以及政府投資的市政、公建、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適用“一會兩函”審批的建設項目須具備下列條件:
1.縣重點項目以及政府投資的市政、公建、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不違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禁止性條件取得土地報批手續。
2.爭資爭項的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儲備庫)和簽訂入園協議并且交納入園保證金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權,但用地主體相對明確,且需辦理農轉用手續的已取得批復文件,不產生違法用地圖斑。
實施“一會兩函”審批必須以建設單位的迫切需要為前提,并且建設單位自愿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取得“一會兩函”文件后6個月內未達到項目審批法定條件存在的風險。
第三部分是基本原則。高效原則、并行原則、自愿原則。
第四個部分是工作流程。本方案明確“一會兩函”審批流程分為會議審定、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建設項目施工監督意見函三個階段。
第五個部分是組織保障。本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抓好督查落實三個方面強調了高位推動、部門聯動、業主履諾。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確保放管結合,監管到位。
第六個部分是《方案》附件。共五個附件,分別是:1.“一會兩函”審批流程圖。2.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3.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承諾書。4.建設項目施工監督意見函。5.建設項目開工承諾書。
三、征求意見情況
4月29日,縣政府辦主任符念龍組織行政審批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環保局、經開區經濟發展局、經開區建設局、經開區自然資源分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召開《方案》修改意見征求會議,與會人員站在專業角度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見。
5月6日,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內網下發《關于征求<湘潭縣建設項目“一會兩函”審批實施方案>(試行)修改意見的通知》,共收到10個單位反饋,其中6個單位無修改意見,4個單位提出了修改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
5月13日,縣行政審批局負責人帶領發改、住建、自然資源等單位審批科長到湘潭市優化營商環境發展中心匯報有關《方案》起草工作,市優化營商環境發展中心主要領導提出了很有針對性的修改意見。
5月14日,縣行政審批局綜合吸收所有意見建議,形成《方案》審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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