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解讀:關于《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湘潭縣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6-01-08 09:52
文件編號:潭縣政通〔2025〕3號
備案編號:XTDR—2025—00004
1. 問:制定本《通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湘潭縣實際制定。
2. 問:湘潭縣禁燃區的具體范圍是哪里?
答:縣城芙蓉大道(東二環)以西—湘蓮大道以北—涓水以東—湘江以南的閉合區域。
3. 問:限燃區包含哪些區域?
答:覆蓋易俗河鎮、河口鎮、楊嘉橋鎮的指定行政村,具體為這些村界與湘江、漣水形成的閉合區域內,除禁燃區外的其余區域。
4. 問:禁燃區的管控要求是什么?
答:除經公安機關依法許可的情形外,全年全時段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從嚴監管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5. 問:限燃區在哪些時段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答:限燃區內,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這幾個時段禁止燃放;且限燃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需按禁燃區管控要求執行。
6. 問:有沒有全縣全域禁燃的特殊情況?
答:有。全縣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Ⅲ級及以上時,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7. 問: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布設有哪些限制?
答:禁燃區邊界外延1千米范圍內,不再審批新設零售店(點),已布設的許可證到期后不再換發;其余區域按嚴格控制原則合理布設。
8. 問: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會受到什么處罰?
答: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9. 問:舉辦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有什么要求?
答:主辦單位必須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許可,獲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后,在指定時間、地點,按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組織燃放;未經許可或違規作業的,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10. 問: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該如何舉報?
答:可撥打舉報熱線110或12345進行舉報。
11. 問:本《通告》的施行時間和有效期是多久?
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湘潭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潭縣政通〔2024〕2號)同時廢止。
12. 問:為什么要劃定區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答:一是為切實改善縣域空氣質量,減少煙花爆竹燃放產生的顆粒物、有害氣體等污染物造成的環境污染;二是為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災害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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