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市生態環境局湘潭縣分局解讀《湘潭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7-22 10:49

一、出臺背景是什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湘政辦發〔2023〕53號)、《湘潭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潭政辦發〔2019〕6號)、《湘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潭政辦發〔2022〕44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出臺目的是什么?
進一步完善湘潭縣重污染天氣環境應急響應機制,統籌全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提高預防、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有效減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原有預案基礎上進行補充完善,制定《湘潭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三、哪些是預案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十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預案體系和工作原則5項內容。
第二部分為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明確了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組成與職責。
第三部分為應急準備。包括修訂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夯實應急減排措施、指導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3項內容。
第四部分為監測與預警。明確了監測、預報、會商等相關要求,以及預警分級標準、發布、變更、解除的相關程序。
第五部分為應急響應。分為應急響應分級及啟動、應急響應措施、響應級別調整與終止,主要提出了不同響應級別下響應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為區域應急聯動。明確了區域應急聯動預警信息發布的相關要求。
第七部分為總結評估。提出了應急響應總結評估報告的要求及報送時限和報送方式。
第八部分為應急保障。從組織保障、資金保障、技術保障、通信保障、宣傳保障5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為預案管理。從預案宣傳、預案培訓、預案管理、預案實施4個方面明確了預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為附則。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預案(潭縣環委辦〔2018〕98號)同時廢止。
四、哪些是主要制定事項?
新版預案結合《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湘政辦發〔2023〕53號)《關于調整湘潭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條件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2023年11月27日)等最新文件與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對預警分級標準、區域應急聯動、應急減排措施等內容進行了修訂與完善,確保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保持一致。修訂版較2018年印發的原《預案》結構更加合理,定位更加準確,職責分工更加明確,響應流程更加順暢,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補充了應急準備相關內容。
(二)補充完善了預警發布、調級與解除的批準權限與程序。
(三)補充了區域聯動預警相關內容。
(四)完善了預警監測與會商機制。
(五)對組織機構和部分單位職責進行了調整,增加了縣委宣傳部和縣應急管理局2個成員單位。
五、文件需要釋明的其他內容有哪些?
黃色(Ⅲ級)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150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Ⅱ級)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持續2天(48小時)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150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Ⅰ級)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持續3天(72小時)且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300持續1天(24小時)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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