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1-31 10:17 信息來源: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點擊量:1
關于印發《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促進返鄉創業的決策部署,鼓勵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縣籍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回鄉就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面向外出人員大規模推進返鄉創業為導向,以加強政策幫扶、強化資金支持、優化服務為路徑,通過實施返鄉創業就業工程,進一步完善我縣創業就業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以更有力的行動和更精準的措施幫扶返鄉人員創業就業,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
2023年,服務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30.5萬人次、服務脫貧勞動力15000人次、服務就業困難人員4500人次;新增返鄉人員創業主體不少于700個,回引外出務工人員2240人;入戶走訪幫扶2100戶失業和就業困難家庭;組織招聘會不少于18場次;引進產業技能人才20名;新建18個“返鄉創業就業服務點”。各縣鄉鎮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件2。
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任務:
(一)縣級8項工作任務。制定出臺縣人社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成立縣人社局幫扶返鄉創業就業工作專班;組建返鄉創業就業咨詢服務團隊;發布一套鼓勵幫扶返鄉創業就業人社政策清單;選樹一批返鄉創業先進典型;形成一份返鄉創業就業意向人員名單;安排一批幫扶返鄉創業專項資金;在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掛“湘潭縣人社局返鄉人員就業創業服務點”標識,增設專門服務窗口,配備專門工作人員。
(二)鄉級6項工作任務。明確一名返鄉創業就業負責人;開展一系列返鄉人員春節懇談會;在公共就業經辦服務窗口掛“返鄉人員創業就業服務點”標識;登門拜訪每位外出返鄉人員;幫助完成一個微心愿;形成一份返鄉創業就業意向人員名單。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社局成立幫扶返鄉創業就業工作專班,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昶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局勞動關系股、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縣就業服務中心、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主要負責統籌綜合、上傳下達和內外協調等工作,胡凌志為聯系人,聯系方式13087322078。工作專班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好重點返鄉創業人員信息收集、報送、走訪、洽談、服務與考核等機制,建好臺賬,細化措施,明確好鄉鎮、村(社區)責任,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最便捷最有效的服務保障,確保目標如期完成。
(二)嚴格督查考核。縣人社局將把返鄉人員的回引數量、創業數量、帶動就業數量、載體建設和宣傳報道等工作納入到對各鄉鎮的人社工作考核項目內容,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全面梳理和落實現有的各項人社政策,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和優化,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指導工作,確保基層工作人員幫扶把握好、落實好各項舉措,確保服務對象理解好、運用好政策。充分利用各種受眾面廣、覆蓋范圍廣的宣傳媒體,大力宣傳返鄉創業的優惠政策和服務舉措,提高政策知曉度。深挖返鄉創業典型案例,講好故事,營造有利于返鄉創業的良好氛圍。
附件:1.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措施
2.各鄉鎮幫扶返鄉人員創業就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3.國家、省、市幫扶外出人員返鄉創業人社政策清單
附件1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促進返鄉創業的決策部署,鼓勵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縣籍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穩定就業崗位“基本盤”
1.落實穩崗幫扶政策。按部省文件要求,全面落實“減、緩、免、返、補”等各項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可容納返鄉人員就業集中的建筑業、制造業、服務業企業渡過難關,最大限度穩定就業崗位。(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排名第一為牽頭單位,下同)
2.健全穩崗服務機制。建立返鄉創業企業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免費提供信息發布、用工指導和招聘等服務。探索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通本轄區范圍內共享用工服務,組織暫時停工企業與用工短缺企業開展用工余缺調劑。(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各鄉鎮)
3.加大穩崗兜底力度。統籌用好現有各類公益性崗位,對“無法離鄉、無業可扶”且有就業意愿、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返鄉脫貧人口實施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對“零就業返鄉家庭”實行動態清零。(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各鄉鎮)
(二)架好返鄉人員“連心橋”
4.召開返鄉人員座談會。充分利用春節期間各類人員回潭探親祭祖的契機,深入實施“聚才湘潭、價值蓮城”行動計劃,加強與有意回潭就業創業的各類返鄉人員聯絡對接,做好迎老鄉回故鄉的各項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召開好“迎老鄉、回故鄉、建家鄉”懇談會、項目對接會、座談交流會,積極宣講本地區的優惠政策,宣講好家鄉發展故事、傳播故鄉好聲音,增進回潭人士對家鄉的了解,增強返潭回潭創業就業的意愿和信心。(責任單位: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各鄉鎮)
5.實行返鄉人員精細服務。允許失業人員在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失業登記,同等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扶持政策,每年至少為有就業意愿的返鄉人員推薦3次崗位信息、提供1次職業指導、提供1次技能培訓,促進盡快實現轉崗就業。實行返鄉重點群體服務“敲門行動”,對有就業意愿且未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和脫貧勞動力至少上門服務一次,確保每個返鄉困難家庭至少實現1人就業。(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各鄉鎮)
6.建好返鄉人員服務平臺。在返鄉人員較多的縣城區、鄉村和就業需求集中地區,合理設置返鄉人員創業就業服務點,設立返鄉創業服務窗口,主動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創業指導、繳費核算、社保接續和優惠政策申請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各鄉鎮)
(三)贈送返鄉創業就業“大禮包”
7.給予場租減免。對返鄉創業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依政策提供優惠的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稅費減免和相應的創業服務;對有創業意愿的返鄉人員提供免費創業工位。(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
8.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返鄉創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額度最高為2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300萬元,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
9.發放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主體給予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和商標注冊補貼。(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
10.對返鄉人員開展補貼性技能培訓。加強補貼性職業培訓計劃、項目、質量管理,重點圍繞“三高四新”戰略、鄉村振興戰略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人員等群體開展職業培訓。對于符合條件,吸納50人以上就業的返鄉創業主體提供專場補貼培訓。大力開展新職業新業態職業培訓,鼓勵支持獲得技能等級證書,加快推進產訓結合,提升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各鄉鎮)
11.積極開展返鄉人員創業培訓。將有培訓需求的返鄉創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范圍,依托創業培訓機構的優質培訓資源,根據創業意向、區域經濟特色和重點產業需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免費創業培訓。對準備創業或創業初期(含培訓前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的創業者)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開展“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及網絡創業培訓,對成功創業(取得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創業者開展“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各鄉鎮)
12.開辟返鄉創業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中級職稱評審對返鄉創業人員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單獨分設返鄉創業人才組,經申請,數量太少無法分設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返鄉創業人員中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家,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取得“中華技能大獎”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推薦申請認定相應專業高級職稱。取得“全國技術能手”的返鄉創業人員,可直接認定相應專業中級職稱。(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13.發揮專家人才引領作用。組織行業專家學者、企業家、科技人員、創業成功人士等組成的返鄉創業導師隊伍,對返鄉創業人員開展“一對一、師帶徒”創業輔導。組織開展“返鄉創業優秀帶頭人”評選,給予一定的獎勵,并享受D類高層次人才相關服務政策。(責任單位:縣就業服務中心,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
14.妥善解決返鄉創業人員配偶就業。返鄉創業人員配偶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根據實際優先推薦就業。(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15.切實維護返鄉人員勞動權益。以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為載體,加大宣傳力度,提升返鄉創業企業的依法用工意識和勞動者的依法維權意識。定期對用人單位開展日常巡查和上門幫扶,幫助企業研判勞動用工風險,規范用工行為,從源頭上減少勞資矛盾的發生。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積極穩妥處理返鄉創業就業人員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維護返鄉創業就業人員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局勞動關系股、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本措施由縣人社局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負責解釋。實施期暫定一年。
附件2
各鄉鎮幫扶返鄉人員創業就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
序號 |
單位 |
服務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人次) |
服務脫貧勞動力(人次) |
服務就業困難人員(人次) |
新增返鄉人員創業主體(個) |
回引外出務工人員(人) |
入戶走訪幫扶戶數(戶) |
招聘會 (場次) |
引進產業技能人才(名) |
返鄉創業就業服務站(個) |
備注 |
|
1 |
云湖橋鎮 |
21412 |
804 |
530 |
- |
148 |
153 |
- |
- |
1 |
|
|
2 |
石潭鎮 |
21580 |
728 |
380 |
- |
135 |
157 |
- |
- |
1 |
|
|
3 |
烏石鎮 |
15126 |
1003 |
50 |
- |
130 |
93 |
- |
- |
1 |
|
|
4 |
楊嘉橋鎮 |
21249 |
838 |
320 |
- |
125 |
140 |
- |
- |
1 |
|
|
5 |
石鼓鎮 |
18407 |
1378 |
50 |
- |
143 |
100 |
- |
- |
1 |
|
|
6 |
青山橋鎮 |
16039 |
1244 |
110 |
- |
135 |
107 |
- |
- |
1 |
|
|
7 |
分水鄉 |
8585 |
853 |
30 |
- |
114 |
65 |
- |
- |
1 |
|
|
8 |
花石鎮 |
34521 |
1786 |
345 |
- |
148 |
253 |
- |
- |
1 |
|
|
9 |
排頭鄉 |
21039 |
971 |
70 |
- |
135 |
147 |
- |
- |
1 |
|
|
10 |
錦石鄉 |
7183 |
300 |
10 |
- |
120 |
47 |
- |
- |
1 |
|
|
11 |
射埠鎮 |
20785 |
556 |
150 |
- |
125 |
160 |
- |
- |
1 |
|
|
12 |
河口鎮 |
17271 |
561 |
80 |
- |
125 |
112 |
- |
- |
1 |
|
|
13 |
易俗河鎮 |
20245 |
1169 |
2000 |
- |
138 |
149 |
- |
- |
1 |
|
|
14 |
譚家山鎮 |
12285 |
409 |
120 |
- |
132 |
82 |
- |
- |
1 |
|
|
15 |
中路鋪鎮 |
23489 |
833 |
150 |
- |
132 |
163 |
- |
- |
1 |
|
|
16 |
白石鎮 |
10251 |
595 |
70 |
- |
120 |
72 |
- |
- |
1 |
|
|
17 |
茶恩寺鎮 |
15533 |
972 |
35 |
- |
135 |
100 |
- |
- |
1 |
|
|
18 |
縣本級 |
- |
- |
- |
700 |
- |
- |
18 |
20 |
1 |
|
|
合 計 |
305000 |
15000 |
4500 |
700 |
2240 |
2100 |
18 |
20 |
18 |
|
|
附件3
國、省、市幫扶外出人員返鄉創業人社政策清單
|
序號 |
政策 |
政策依據 (文件名及文號) |
政策文件 二維碼 |
支持政策 |
支持對象 |
主管部門及 咨詢電話 |
|
1 |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
《關于印發<湘潭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辦法>的通知》 (潭人社發〔2020〕4 號 |
|
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業群體首次創辦(界定為我市首次申領營業執照)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可申領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和商標注冊補貼。 |
我市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各類勞動年齡內城鄉勞動者 |
縣人社局 徐武劭 57885445 |
|
2 |
社保補貼 |
《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湘人社規〔2020〕22 號) |
|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單位)和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
符合條件的企業 |
縣人社局 羅 彬 57882883 |
|
3 |
提供創業培訓 |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創業培訓補充管理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8〕47號) 《關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號) |
|
為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示范性創業培訓。 |
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含中職、技校)、小微企業創辦者(含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職工、退役軍人、就業困難群體(含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及強制戒毒人員) |
縣人社局 彭宇鋒 57885445 |
|
4 |
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支持政策 |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湘潭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獎補辦法〉的通知》(潭人社發〔2018〕27號) |
|
在全市范圍內每年評估認定一批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同時對上年度已經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進行復評,每年對創業孵化成功率高、創業服務效果好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予以資金扶持。 |
創業孵化基地 |
縣人社局 陶 沙 57885445 |
|
5 |
創業擔保貸款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長銀發〔2017〕108號)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
|
個人自主創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 20 萬元。合伙創業的按合伙創業人數,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按組織起來就業人數,每人最高 20 萬元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 110 萬元。個人自主創業、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3 年。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根據小微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2 年。 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確定,最高不超過借款合同簽訂日LPR+1.5%。 財政最高貼息3%,LPR-1.5%以下部分由申請對象承擔。 |
符合條件的個人、小微企業 |
縣人社局 彭宇鋒 57885445 |
|
6 |
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通知(試行)》 (湘人社規〔2022〕16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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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組織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 |
有就業愿望和能力,并有培訓需求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畢業年度內普通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強制戒毒人員、社區服刑人員、退捕漁民、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用工人員、民辦非企業用工人員、脫貧勞動力、脫貧家庭子女、企業在崗職工 |
縣人社局 侯雪松 57885445 |
| 文件下載 |
| 7號:縣支持外出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實施方案.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