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政務公開辦發〔2020〕2號
湘潭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
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區、經開區和昭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
《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湘潭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
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湖南省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省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務公開辦發〔2020〕1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切實提升基層政府(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下同)治理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建成“公開事項標準化、公開制度完整化、公開平臺規范化”為核心的全市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覆蓋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2020年底前,基層政府完成26個試點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發布,細化公開內容,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規范公開平臺建設,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村、社區延伸;2021年底前,進一步規范基層政府公開平臺建設,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完善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提升解讀回應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其他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發布,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建成,政務公開工作整體邁上新臺階。
二、工作思路
(一)市級統籌。市級統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指導開展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梳理,形成基層政務公開線上專欄、線下專區設置標準,統一規范各項制度,全面加強對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二)分步推進。先對照國務院部門已制定發布的26個試點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逐個梳理出各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編制形成目錄,再根據該領域的標準指引要求,明確細化事項的具體公開內容,經審定后予以公開。其他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待國務院部門制定發布標準指引后實施。
(三)分工梳理。貫徹落實基層減負工作要求,將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梳理任務進行分解,各縣市區按責任分工進行重點突破,逐項梳理,報對口市直部門審核。市政務公開辦統籌匯總形成全市基層政務公開事項公開目錄,各縣市區、園區結合實際修改個性要素,形成標準統一、具有區域特色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公開目錄。
(四)基層落實。各基層政府是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主體和關鍵,要認真落實市級統籌安排,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認真梳理試點領域事項目錄,細化公開內容,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專區,確保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取得實效。
三、主要任務
(一)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基層政府對照國務院部委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見附件)標準指引(地址:www.xiangtan.gov.cn/109/213/18448/18449/index.htm ),根據每個領域標準指引的一級或二級事項,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形成縣、鄉兩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目錄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比如《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中有個二級事項是“義務教育學校名錄”,那么就要梳理出轄區內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并將所有學校名稱編制成該事項的目錄。編制目錄要實事求是,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目錄經縣級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和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分別審核把關后,報市政務公開辦,由各縣市區集中向社會公開發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負責,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公開試點領域相關信息。政務公開目錄梳理出來后,基層政府要對照相應領域標準目錄中的公開內容(要素),進一步細化該事項的具體公開內容,比如《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中的二級事項“義務教育學校名錄”,其公開內容(要素)是學校的名稱、地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辦公電話等,那么就要對梳理出來的每個義務教育學校明細其名稱、地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辦公電話等,對照該領域標準目錄要求的公開渠道和載體進行公開,并動態更新維護。(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負責,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建設統一規范的政務公開專欄。市級統籌規劃在湘潭市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湘潭市基層政務公開”專欄,統一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專欄的基本內容和風格樣式,設置湘潭市“公開地圖”。各縣市區要對照市級標準設置專欄,形成全市“基層政務公開地圖”。深入推進“我想看”與“我想辦”的結合,建立統一的互動交流和在線辦事入口。(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打造具有特色的政務公開專區。各級各部門按照市里統一要求,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政務公開專區,至少應配備公開信息查詢電腦、打印機、政府公報、公開文件展示架(含辦事指南、便民卡、宣傳冊等)、線上公開平臺二維碼等,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健全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和源頭認定機制,擬定公文進行審簽時提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建議,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印發公文時在文件上標注“此件主動公開”或“此件依申請公開”或“此件不予公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工作制度,切實做到依法辦理、規范操作。健全訴求回應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訴求及時回應。認真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工作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六)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農村和社區延伸。基層政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民政部門統籌指導,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重點領域信息,納入村(居)務公開內容,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高度協同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負責,2020年11月前完成)
(七)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基層政府要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及時獲知。以為企業和群眾“一件事一次辦”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各縣市區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并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八)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基層政府要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參與渠道,并向社會公開。要完善民意匯集機制,建立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增強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理解與支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2021年11月底前)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務公開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經費保障,認真研究吸納全國試點區域先進做法,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融媒體中心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市直相關部門要履行好業務主管責任,積極對接省對口部門,做好業務指導和對本系統領域的標準指引釋疑解惑等工作。
(二)加強隊伍建設。基層政府要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每年至少組織1次學習培訓,不斷提升依法依規公開意識。
(三)加強宣傳推介。基層政府要加強宣傳推介,讓市民知曉公開工作,用好公開成果,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各縣市區要將工作進展、創新做法、碰到的問題等情況及時向市政務公開辦報告。市政務公開辦將通過對標學習、觀摩考察、工作研討等方式開展經驗交流,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聯系人:毛喜平、張璐,電話:58570530,QQ群號:764698364)
(四)加強監督檢查。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定期檢查通報各地落實情況和市直部門指導評估情況,并納入全市行政審批服務、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基層公共服務(一門式)全覆蓋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納入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加強督促考核,促進工作落實。
附件: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目錄梳理分解表
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目錄梳理分解表
|
序號 |
試點領域 |
分工梳理地區 |
指導審核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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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鄉規劃領域 |
湘潭縣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市優化人居事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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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補償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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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建設項目領域 |
市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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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
市發改委 市財政局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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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政預決算領域 |
市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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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稅收管理領域 |
市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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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產領域 |
湘鄉市 |
市應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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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救災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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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優化人居事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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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障性住房領域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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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農村危房改造領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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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環境保護領域 |
市生態環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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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共文化服務領域 |
韶山市 |
市文旅廣體局 |
|
14 |
公共法律服務 |
市司法局 |
|
|
15 |
扶貧領域 |
市扶貧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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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食品藥品監管領域 |
市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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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涉農補貼領域 |
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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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醫療衛生領域 |
市衛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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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試點領域 |
分工梳理地區 |
指導審核單位 |
|
19 |
就業創業領域 |
雨湖區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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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社會保險領域 |
||
|
21 |
社會救助領域 |
市民政局 |
|
|
22 |
養老服務領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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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戶籍管理領域 |
岳塘區 |
市公安局 |
|
24 |
城市綜合執法領域 |
市城管執法局 |
|
|
25 |
市政服務領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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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義務教育領域 |
市教育局 |
注:排第一的單位為牽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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