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河口鎮人民政府2017年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8-03-30 13:0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經對我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編制本年度報告。內容涵蓋鎮政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河口鎮黨政綜合辦聯系(地址:河口鎮河口村;郵編:411214;電話:57850114)。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鎮按照上級有關要求,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范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平臺,并按照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公布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各類政務信息,從而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以鎮政務公開促村務公開,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增強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機關干部的服務意識,密切黨群關系,深化機關效能建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全鎮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4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242條,公共查閱點公開168條,政務微信、微博平臺公開77條。
(一)公開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機構設置方面,公開了各部門的職能、內設機構職責、人事任免以及職能調整、變動情況等信息。2.政策法規方面,公開了涉及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多部規范性文件,以及搜集整理上級公布的部分法律、法規、規章等信息。3.業務工作方面,公開了全鎮大型政務活動,重大項目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汛情、傳染病疫情預報及防范措施;公開了城鎮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信息;公開了社會救助標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1.政府網站
政府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連接暢通,內容全面翔實。同時,網站鏈接了網民心聲欄目,作為政府與社會溝通的平臺,聽取群眾意見,及時答復有關疑難,為百姓收集、使用政府信息提供了良好保障。
2.便民服務中心
在便民服務中心的辦事窗口和電子公告欄,全面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社會服務事項信息,包括行政審批事項的設定依據、辦事程序、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投訴聯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鎮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接受群眾的現場咨詢。
3.鎮村公示欄
通過鎮村公示欄,及時宣傳報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務活動、重點項目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信息貼近群眾生活,且客觀具體、實事求是,公示欄發揮了宣傳新農村建設、為民解憂等作用,受到廣大群眾的熱烈歡迎,有力地推進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4.政務微信、微博平臺
及時發布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以及時、便捷的方式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申訴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我鎮采取了書面申請、網上申請和口頭申請制度,制定了申請書范本、申請程序,依法受理公開申請。我鎮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0件。按照《條例》要求,我鎮2017年度無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全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我鎮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的全面性和時效性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強化目標責任意識,使公開機制更規范。制定信息工作考核辦法,細化目標責任,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和部署,嚴格督促各站辦所報送各類信息,確保信息源。使我鎮政務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使政務公開工作在改善我鎮政務環境,服務我鎮經濟社會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完善載體平臺建設,使公開形式更多元。認真創新政務公開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徑、新方法,充分發揮公開欄、村村響、網絡等媒體作用,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欄的建設和管理監督,增強政務公開的實效性。結合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適時選取熱點問題,深化公開內容。
(三)突破傳統思維模式,使公開內容更深入。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做好重點工程進度、統計數據信息、行政性規范文件等內容的公開,突破工作瓶頸。繼續抓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公開的內容、時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務與投訴處理功能,充分發揮政務公開的監察作用。
(四)加大監督考核力度,使公開效果更顯著。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監督制約機制,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和社會評議制度,對各村(居)、各部門信息公開進行監督,督促及時更新政務信息,提高公開質量和公開實效。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 | ||
填報單位(蓋章):湘潭縣河口鎮人民政府 | ||
統計指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的信息列為1條) | 條 | 324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2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299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4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77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次 | 86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篇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次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84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數員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4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4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55 |
單位負責人:袁谷紅 審核人:趙海 填報人: 陳蒼旭 | ||
聯系電話:0731-5785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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