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石潭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潭鎮2020年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0-08-11 10:05
各管區、相關單位、村(社區)、駐鎮單位:
《石潭鎮2020年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潭鎮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石潭鎮 2020 年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提高鎮域校園周邊環境管理水平,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組織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等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縣委“縣域經濟與縣域綜合發展百強縣排名進位、全國文明城市成功摘牌”兩大目標,對照測評標準,抓好工作落實,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堅決依法清理整頓和取締學校周邊范圍內非法、違規經營的網吧、攤販、電子游戲廳、KTV、“黃賭毒”等亂象,凈化、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全力打造平安穩定、文明和諧、規范有序的校園周邊環境。
三、組織領導
依據《湘潭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2020 年工作方案》《湘潭縣2020年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和平安建設工作要求,明確 2020 年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組組織領導機構:
牽頭領導:趙珊玲
牽頭單位: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
責任單位: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民政所、交管辦)、衛生健康管理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經濟發展辦公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團委、各管區、各村居。
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劉建湘兼任辦公室主任,各責任單位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
四、職責分工
(一)進一步加強網吧管理,確保經營性網吧無接納未成年人現象。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管區、各村居)
(二)大力開展整治互聯網行動,徹底清除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石潭鎮派出所、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石潭鎮中心聯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管區、各村居)
(三)組織開展廣播電視、書報刊等媒介抵制低俗工作,清除不宜未成年人觀看的影視節目和不良廣告,查處不良出版物,深化“掃黃打非”工作。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有線站)、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四)加強中小學校周邊整治
1、學校周邊 200 米內(新設上網服務場所距中小學校、幼兒園正門出入口距離 200 米)無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性網吧)、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無歌廳、舞廳、卡拉OK廳、游藝廳、臺球廳等娛樂場所。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管區、各村居)
2、學校周邊 200 米內無非法行醫或以人流、性病治療業務為主的診所、廣告牌;無成人用品店。
(責任單位:衛生健康管理辦、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經濟發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管區、各村居)
3、學校周邊 200 米內無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游商。
(責任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監管所、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4、學校周邊 200 米內無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飾品)和出版物銷售。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監管所、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站)、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5、學校周邊 600 米內無彩票經營場所。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民政所、文化站)、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6、學校周邊無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現象,煙酒銷售點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無“三無食品”。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監管所、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五)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管理,確保交通暢通。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交管站)、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六)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杜絕消防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單位: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石潭鎮派出所、石潭鎮中心聯校、各管區、各村居)
(七)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加強校園門衛管理,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大力開展消防、交通、食品、防溺水、防地震等專項安全教育活動,嚴格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成長的安全環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提升)
(責任單位:石潭鎮中心聯校、石潭鎮派出所、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交管站)、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監管所、團委、婦聯、各管區、各村居)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教育階段(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召開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動員會,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結合整治內容,做好群眾宣傳發動工作,引導工作對象積極配合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相關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3 月 16 日至 4 月 30 日)。由各責任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整治行動,針對薄弱環節進行集中重點攻堅,確保整治效果。每項職責中排第一位的責任單位及時匯總該項工作進度,每周星期四向專項行動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成效說明,特殊情況隨時報告。
(三)長效管理階段(自 5 月 1 日起)。各責任單位整合力量,引導市民積極參與校園周邊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日常巡查,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工作的常態化。5-6 月,迎接省文明委對我縣創建工作的檢查測評;7-9 月,在創建辦的統一組織下開展“創建活動全民攻堅月”活動;9-10 月,全面迎接中央文明辦對我鎮創建工作的檢查測評;10-12 月,總結創建經驗,展示創建成果。期間,每項職責中排第一位的責任單位每月 12 日、25 日(節假日順延)分別向專項行動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成效說明,及時匯總工作進度,特殊情況隨時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每項職責中排第一位的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其它責任單位共同開展整治行動,確保整治效果。各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工作要求,統一安排,精心部署,務求實效;要明確責任領導、目標任務和人員力量,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高標準完成整治任務。
(二)密切協調配合。各責任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溝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負責,又協調一致。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對標對表,將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縣委政法委、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大對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的督導考核力度,督導結果將納入 2020 年度平安建設考核和創建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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