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白石鎮人民政府2016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6-08-14 16:25
一、白石鎮人民政府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在鎮黨委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鎮轄區內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以提高民眾素質為目的的活動,樹立文明新風。
3.按照職責范圍,負責鎮轄區內的建設和管理、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鎮轄區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5.負責村、居委會的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鎮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福利企業,發動和組織鎮區成員開展各類公益活動;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
6.發展鎮區經濟,為鎮區經濟組織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類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鎮區經濟發展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7.負責衛生健康、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管理、民兵、兵役、僑務等工作。
8.指導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拆遷、防汛、防風、防火、動物防疫、防震、防災和搶險工作。
10.向縣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11.負責轄區內普法教育工作,維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12.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
1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企業服務、在地統計工作。
14.承辦鎮黨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2016年本鎮共有機構11個,其中行政5個,包括:黨政綜合辦、經濟發展辦、財政所、民政和社會保障辦、綜治維穩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事業6個,包括:農機農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林業站、水利站、文體廣播站、村鎮規劃建設環保站、計生站。共有干部職工編制數共86人;目前實有在職人數110人,實有退休人員32人;在職人員中統發工資人員86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湘潭縣白石鎮人民政府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154.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21.7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99.3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132.9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6年本部門支出預算2154.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93.05萬元,經發支出11.19萬元,財政事業支出70.73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55.1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8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1.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2.8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5.94萬元,農林水支出198.78萬元,村級支出354.6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16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921.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09.8萬元,占44.46% ;經發支出8.76萬元,占0.95%;財政事業支出33.11萬元,占3.59%;公共安全支出30萬元,占3.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44萬元,占2.2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92萬元,占0.32%;衛生健康支出20.11萬元,占2.18%;城鄉社區支出8.76萬元,占0.95%;農林水支出33.2萬元,占3.6%;村級支出354.68萬元,占38.48%。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1732.7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6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421.24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16年本部門機關本級機關運行經費662.62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2016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6.1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6.1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16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3.44萬元,擬召開120次各類日常會議,人數500人,內容為2016年人大會、2016年黨代會、各類招商引資會議、春風行動招聘會、其他各類會議等;培訓費預算18.06萬元,擬開展99.3次培訓,人數300人,內容為財務報賬業務培訓、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其他業務培訓等;擬舉辦0次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經費預算0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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