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 湘潭縣教育局關于重新核定湘潭縣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潭縣發改〔2025〕12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7-08 08:32
湘潭縣云龍小學、湘潭縣天易中學:
為規范民辦中小學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307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在履行市場調查、成本監審、聽取社會意見、合法性審查和集體審議等程序后,重新核定你校收費標準,F通知如下:
一、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均為最高上限價格,下調不限)
1.湘潭縣云龍小學學費標準9900元/生/期;住宿費標準1450元/生/期(不再另外收取空調維護費、熱水費、電費及與住宿相關的其他費用)。
2.湘潭縣天易中學學費標準17900元/生/期;住宿費標準500元/生/期(不再另外收取空調維護費、熱水費、電費及與住宿相關的其他費用)。
學費、住宿費調整不分學段,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學校提高收費標準,只限于新入學的學生,老生繼續執行入學時的收費標準;學校降低標準,不論老生還是新生都執行降低后的收費標準。插班生按插入班級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執行。
二、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
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450號)文件執行。
除政策文件規定的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你校應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89號)要求做好收費公示,收費標準和生均經費補助(包含財政差額購買學位補助、生均經費補助等)應一并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配合發改、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四、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有效期5年,原《關于制定湘潭縣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潭縣發改〔2022〕24號)停止執行。
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 湘潭縣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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