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政策解讀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06-24 10:01
一、《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出臺背景是什么?
2021年7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要求完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政策。9月,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對加強課后服務組織保障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原《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湘發改價費〔2017〕668號)五年監管周期將屆滿,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需重新發布。
二、《辦法》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我省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及其監督管理。既包括公辦中小學校,又包括民辦中小學校。
三、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如何確定,主要有哪些內容?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統一制定,各地不得違規增設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飯菜加熱或大米加工服務費、課后服務費。中小學代收費項目為教材費、作業本費、校服費、補辦證卡工本費、校外活動費(指郊游、看電影、參觀展覽、勞動周勞動實踐)、研學實踐費、學生健康體檢費。
四、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取原則是什么?
中小學按照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在學生和學生家長自愿前提下收取,堅持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并及時向學生家長公布收費支出清單。學校和教師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交費學生。
五、如何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日常監管?
《辦法》在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履行部門職責、強化收費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監督管理措施。要求做到“八個嚴禁”:嚴禁將中小學按照國家和我省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范圍。嚴禁普通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小語種、體藝類課程培訓收費。嚴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 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 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學校和教師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組織收費、攤派或捐資。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服務、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收取保險傭金。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除伙食費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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