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衛生健康局2021年湘潭縣重點民生實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項目救治救助定點醫院、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的公示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5-28 16:56
為切實做好湘潭縣2021年重點民生實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項目工作,根據湘潭縣衛生健康局湘潭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湘潭縣2021年重點民生實事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潭縣衛健聯發﹝2021﹞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確定了本次實事項目工作的救治救助定點醫院,同時組織制定了相關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公示如下:
一、救治救助定點醫院
湘潭市第五人民醫院、湘潭縣譚家山鎮衛生院
二、救治救助方式
堅持“醫療救治為主、生活救助為輔”原則,最大限度收治符合條件的有肇事肇禍行為、關鎖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采取“住院救助+門診服藥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額救助模式,按照確定救治救助對象、醫療救治、后續管理、考核驗收的流程,全面組織實施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保盡保”。全縣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標準為5000元/人。市第五人民醫院、譚家山鎮衛生院在患者完成住院治療后,醫保部門先對患者進行醫保政策報銷,再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給予醫療救助;最后,由救治救助專項經費對患者自付費用進行補助 ,結余費用作為患者后續門診治療費用。
三、救治救助流程
1、摸排登記。各鄉鎮(中心)衛生院牽頭組織轄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摸底排查工作,綜合患者病情、危險性評估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救治救助對象。
2、監護人申請。各鄉鎮(中心)衛生院按照自愿原則,與監護人簽訂知情同意書,告知并指導申請對象的監護人填寫好《2021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申報審批表》一式3份,經轄區鄉鎮(中心)衛生院、村委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合格后,確定為救治救助診斷復核對象。
3、復核公示。委托市第五人民醫院、譚家山鎮衛生院組織實施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對象的診斷復核工作,確定縣內救治救助對象。
4、醫療救治。各鄉鎮衛健辦、(中心)衛生院積極協調當地派出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定點醫院等有關部門單位,協同做好轄區患者住院治療及出院返家的組織護送工作。
5、后續管理。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做好對救治救助對象的生活救助工作,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盡快納入當地救助服務范圍;縣殘聯為符合條件的對象辦理殘疾證;對家庭經濟確實困難且未享受低保或殘疾救助的患者,按照標準實施生活救助,杜絕發生病人流浪或失管現象。各鄉鎮衛健辦、(中心)衛生院要積極做好救治救助對象出院后的跟蹤隨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登記和隨訪管理、人員培訓、健康宣教等工作。
湘潭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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