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19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 工作實施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3-25 09:57
為切實抓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據《2019年湘潭市重點民生實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潭衛發〔2019〕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總體目標
(一)救治救助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180例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任務(見附表1)。
(二)救治救助四個100%。以鄉鎮為單位,救治救助任務完成率、納入對象符合救治救助條件率、治療規范率及資金規范使用率均達到100%。
(三)加強實事項目后續管理。積極探索創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管理監護政策措施,建立精神衛生工作長效機制。
二、落實工作任務
(一)救治救助對象范圍。根據實事項目規定,我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事項目救治救助對象為:有肇事肇禍行為傾向或者危險性評估在3級及以上,且家庭貧困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關鎖及流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二)定點醫院。明確湘潭市第五人民醫院為我縣救治救助定點醫院。
三、嚴格工作標準
(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方式。堅持“救治為主、救助為輔”原則,最大限度收治符合條件的有肇事肇禍行為傾向、關鎖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采取“住院救助+門診服藥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額救助模式,按照確定救治救助對象、醫療救治、延續管理、考核驗收的流程,全面組織實施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保盡保”。
(二)救治救助標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標準為5000元/人,根據病情需要進行住院救治,時間為2-3個月。定點醫院在患者完成住院治療后,先按照醫保政策報銷醫療費用,再按照民政部門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給予醫療救助,最后用救治救助費用對患者自付部分進行補助 ,并將結余費用作為患者后續治療費用。
四、規范工作程序
(一)摸排登記。各鄉鎮(中心)衛生院牽頭組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摸底排查工作,綜合患者病情、危險性評估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救治救助對象,并及時將新發患者信息錄入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
(二)監護人申請。各鄉鎮(中心)衛生院按照自愿原則,與監護人簽訂知情同意書,告知并指導申請對象的監護人填寫好《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申報審批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審批表)一式3份,經村委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中心)衛生院、鄉鎮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合格后,確定為救治救助診斷復核對象,并將申報審批表集中報送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三)復核公示。委托市五醫院組織實施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對象的診斷復核工作,根據市五醫院診斷復核結果分別出具審核意見,確定縣內救治救助對象。各鄉鎮(中心)衛生院按照要求做好轄區內救治救助對象的鄉、村兩級公示工作。
(四)醫療救治。各鄉鎮(中心)衛生院積極協調當地派出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定點醫院等有關部門單位,協同做好轄區患者住院治療及出院返家的組織護送工作。
(五)后續管理。各鄉鎮(中心)衛生院積極做好救治救助對象出院后的跟蹤隨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登記、人員培訓、健康宣教等工作。
(六)考核驗收。根據《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考核評價內容表》(見附件5),按照責任單位自評、縣政府績效評估和市重點民生實事項目評估驗收程序,對各責任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五、把握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9年3月)。完善實施方案,確定救治救助定點醫院,分解下發工作任務及指標。召開工作會議,簽訂工作責任狀。完成救治救助對象的摸排登記、監護人申請、復核公示等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9年3月—10月)。全面組織實施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完成患者醫療救治、生活救助任務,做好繼續住院救治患者的安置處理,加強工作督導檢查.及時填報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完成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9年11月)。全面完成重點民生實事項目綜合任務,做好相關工作檔案資料的綜合管理,完成縣、鄉兩級責任主體考核驗收,總結經驗,查漏補缺,做好迎接市級考核驗收準備工作。
(四)后續管理階段。全面有序組織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管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建立健全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長效工作機制及體系,提升綜合救治救助能力及水平。
六、完善組織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
縣衛計局為項目主要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殘聯為相關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下達指標任務抓好落實、建立責任體系。
衛計局作為項目牽頭單位,負責分解指標任務及制定實施方案,承擔項目工作的日常管理,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治救助對象的排查及審核,組織開展醫療救治,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報告患病率和規范管理率。
綜治部門協調推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落實,對救治救助工作不力、安全隱患較多的地區和單位,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專項整治,期限解決問題;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納入綜治考評,綜合協調推進以獎代補監護獎勵機制。
財政部門要做好配套資金落實、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項目救助對象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的認定,幫助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社會救助范疇,為確定項目救助對象提供依據,幫助被救助患者納入當地貧困救助政策。
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和考核驗收等工作,統籌組織完成各項實事工作指標任務。各鄉鎮人民政府、衛計、綜治、財政、人社、民政、殘聯等主要責任單位和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履職,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實事項目工作責任體系。同時,各相關單位要將負責該實事項目的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及聯絡員的名單(詳見附件6)在2019年3月10日前報縣精神衛生中心(聯系人:張露;郵箱:865351389@qq.com)。
(二)形成救治救助合力。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對本轄區內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對象前期摸底。要堅持自愿原則,與監護人簽訂知情同意書,并對未審核通過的患者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縣疾控中心負責開展精神衛生防治知識健康教育和宣傳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政策;做好本縣重點民生實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指導和培訓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工作開展。
(三)落實經費保障。救治救助對象按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市級財政補助標準為2500元/人,縣財政補助標準為2500元/人。按照補助標準結算后,結余費用用于患者后續治療。
(四)加強督導檢查。對重點民生實事項目的實施進行全程監管,并于每月23日(節假日順延3天)前,及時填報救治救助工程進度表(見附件3),報送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五)嚴格考核驗收。堅持“責任單位逐月自查,縣實事考核辦重點核查,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監督”機制,各單位積極參與,確保市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工作完成考核驗收。
對未按方案實施救治救助、管理管控工作,導致年度內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或精神障礙患者流浪、關鎖情況未明顯改善的相關責任單位,嚴肅查處,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
1. 湘潭縣2019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指標分配表
2.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申報審批表
3.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進度報表
4.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完成情況匯總表
5.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考核評價表
6.各單位項目責任人名單
附件1
湘潭縣2019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指標分配表
鄉 鎮 | 現在管人數(人) | 2018年救治救助指標名額(人) |
易俗河 | 315 | 13 |
梅 林 | 219 | 8 |
譚家山 | 210 | 4 |
中路鋪 | 312 | 12 |
茶恩寺 | 237 | 13 |
河 口 | 203 | 7 |
射 埠 | 254 | 11 |
花 石 | 255 | 10 |
青山橋 | 218 | 9 |
石 鼓 | 218 | 10 |
云湖橋 | 275 | 9 |
石 潭 | 327 | 12 |
楊家橋 | 256 | 11 |
烏 石 | 164 | 9 |
白 石 | 170 | 8 |
分 水 | 173 | 8 |
排 頭 | 280 | 13 |
龍 口 | 140 | 6 |
錦 石 | 162 | 7 |
總 計 | 4388 | 180 |
備注:2019年度湘潭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指標總人數是180人。
附件2
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申報審批表
患者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患者身份證號 | 監護人姓名 | 工作單位 | ||||||||
家庭詳細住址 | 聯系電話 | |||||||||
家庭經濟狀況 | □城鎮、農村低保家庭 □低收入家庭或經濟困難家庭 | 戶口 類別 | □農業戶 □非農業戶 | |||||||
醫療保險情況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醫療保險 | |||||||||
對象類型 | □有肇事肇禍行為傾向或危險性評級在3級及以上且家庭貧困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關鎖及流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 |||||||||
監護人申請 |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村委會/居委會意見 |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鄉鎮(中心)衛生院意見 |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定點醫療機構診斷復核情況 |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縣級衛計部門意見 |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進度表
鄉鎮 | 計劃完成數 | 在救治救助患者數 | 在救治救助患者比例(%) | 累計完成數 | 累計完成比例(%) |
填報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填報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 分管領導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注:請各鄉鎮每月23日前(遇節假日順移3天)將轄區項目工作1月至本月20日累計完成情況填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4
2019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
完成情況匯總表
鄉鎮 | 目標救治救助人數 | 實際完成救治救助人數 | 救治救助流浪患者人數 | 救治救助關鎖患者人數 |
合 計 |
注:1.流浪及關鎖患者救治救助人數包括2019年鄉鎮政府(管委會)救治救助該類型的所有患者。
2.請于項目完成后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疾控科
附件5
2018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程
考核評價內容表
序號 | 考核評價內容 | |
一 | 組織領導 | 1、地方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建設單位責任人落實并公示,層層簽訂責任書。 |
2、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得力,部門分工協作。 | ||
3、工作機構健全,人員配置合理,各項職責清晰,人員分工明確。 | ||
二 | 前期工作 | 1、對救治救助對象進行排查摸底,提供完備的患者信息。 |
2、公示定點醫院,公布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制定患者救治救助方案,資料齊備。 | ||
三 | 任務完成情況 | 1、全面完成核定的年度救治救助任務。 |
2、救治救助工作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 | ||
四 | 計劃與資金管理 | 1、計劃下達及時且嚴格執行,補助資金足額到位。 |
2、建設資金使用和管理規范。 | ||
五 | 其他管理工作 | 1、管理工作規范有序,檔案資料規范完整。 |
2、信息報送及時準確,以縣市區(園區、示范區)、定點醫院為單位,1-11月縣級及以上新聞媒體宣傳報道不少于2篇,宣傳工作到位。 | ||
3、監督檢查到位,整改工作得力。 | ||
附件6
各單位項目責任人名單
責任人 | 姓 名 | 單 位 | 職 務 | 手機號碼 |
主管領導 | ||||
部門負責人 | ||||
聯絡員 (信息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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