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統計局轉發《湘潭市司法局關于貫徹落實免罰輕罰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06-24 16:12
各縣市區司法局、市直行政執法機關、駐潭有關行政執法機關:
為深入貫徹國、省有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湖南省司法廳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免罰輕罰規定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湘司發〔2021〕12號),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現就規范全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
(一)對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已制定公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市直執法機關要認真校對本單位三定職責涉及的所有行政處罰權是否全部有省級相應基準可適用,如全有則不另行制定;如只部分有或涉及多個省級部門的,則補充制定或歸集匯總為本單位的基準文件。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已制定公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并明確要求下級執法部門可以進一步細化完善的,按省級行政執法部門的意見制定。
(二)對省級還未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市直執法機關要主動加強與省級部門溝通,按照“應制盡制,上級優先”的原則,根據湘司發〔2021〕12號文件具體要求,在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對本單位原有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修訂發布。
(三)對已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市直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有關省級法定處罰權的業務主管部門已經按湘司發〔2021〕12號文件要求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梳理匯總補充完善為本單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四)對受委托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應由委托行政機關制定,或者適用委托行政機關上級部門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文件。受多個機關委托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單位,要與各委托機關主動做好銜接,將各委托機關已經按湘司發〔2021〕12號文件要求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梳理匯總、補充完善為本單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受委托單位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搞好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發各單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及時解決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行政處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和受委托部門制定及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指導檢查,確保本系統同一處罰事項裁量基準一致,相同違法情形處罰結果相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同級部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定和實施的指導檢查。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及其司法所要加強鄉、鎮政府(街道) 制定和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指導。
(二)明確制定程序。各制定或補充完善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應當按照《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制定,未經規范性文件“三統一”的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梳理匯總上級或多個委托機關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供本單位執法人員了解掌握的,不作規范性文件管理,不直接作為執法依據適用。
(三)嚴格執行裁量基準文件。各級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上級或本單位公布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開展執法,并詳細記錄、公示、說明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杜絕隨意執法。各級各單位要將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的記錄公示情況,作為重要指標之一納入案卷評查和執法質量評價工作中。實施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應當及時依程序完善調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四)完成時限及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單位權責清單和三定職責,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梳理本單位行政處罰權,并按上述要求,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制定任務,確保11月30日前全市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都有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免罰輕罰規定的新一輪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依據適用。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未在上述時限內制定并公布本單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的,應在上述時限內向本級司法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的情況說明。各地各部門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2022年市績效評估相關指標評價計分的重要依據。
本通知未涉及、未明確的內容,按湘司發〔2021〕12號文件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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