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公安局2011年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2-08-17 00:00
2011年,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湘潭縣公安局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現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湘潭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縣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57889015)。
一、概述
2011年以來,湘潭縣公安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和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政府信息協調發布、監督及責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按照《條例》規定,修編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掌握、獲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認真進行了清理、分類,并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工作秘密及個人隱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為促進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確保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經費的到位。2011年,我局共主動公開各類信息563條 ,內容涉及工作動態、行政許可、機構設置、政策法規等內容。
(二)公開的形式
我局發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臺是湘潭縣公安局政務公開網、《蓮鄉公安報》、湘潭縣網、市縣級電視臺以及《湘潭日報》、《湘潭晚報》、蓮鄉公安手機信息等新聞媒體。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報告。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沒有發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
2011年,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涉及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新的形勢下,全面深入地推行政務公開,是公安機關“陽光”行政的重要舉措,是源頭治理腐敗的具體措施,事關公安隊伍的形象。雖然我們在推進政務公開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創新,但仍然存在湘潭縣公安局政務公開外網信息來源以及應用層次待提升、更新需及時等不足。
為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我局將在以下六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實行政務公開,是全面加強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全縣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切實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對廣大民警進行一次再動員,進一步統一思想,糾正認識上的誤區和偏差。要以保證公正執法為核心,圍繞與群眾關系最密切、群眾合法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最容易滋生腐敗等方面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要強化窗口服務,為群眾提供優質快捷服務。全縣公安機關特別是直接為群眾服務的部門、單位,結合工作實際,相繼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各單位要及時總結、規范,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予以加強、改進和完善。
三是積極推動政務公開形式的創新。要繼續做好政務公開信息上網,完善網站內容。
四是要進一步推進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開處理,以公開促公正。執法辦案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數量大、涉及面廣,能否公正處理一直是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對因民警處理不及時、不公正、不公開的許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案件變得十分復雜,久拖不決,甚至造成矛盾激化,引發上訪請愿等問題的發生。今后要重點抓好治安處罰、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處理、消防監督管理中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及公安機關依法適用公開聽證的程序、要求的公開。
五是要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序,規范審批行為。公安機關特別是行政審批事項主管部門要按照“依法、便民、廉政、高效”的要求,合理設置審批崗位和程序,防止在審批過程中附加或派生條件,權力濫用。做到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間,降低審批成本,提高審批效率,以方便企業和群眾。
六是要加強監督,兌現承諾,取信于民。要發揮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內部監督部門職能作用,通過明察暗訪,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的檢查,督促政務公開內容的適時更新,保證內容的連續性、準確性、有效性,使人民群眾及時了解新的相關政策、規定。對不兌現服務承諾,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實行責任追究。要繼續完善聘請警風監督員、設立舉報電話以及向縣人大、縣政協匯報工作等方式,暢通外部監督渠道,廣泛聽取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扎實有效深入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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