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信訪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7-03-22 16:16
2016年,縣信訪局以貫徹落實上級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政策、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主線,緊緊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改善管理,提高效能,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湘潭縣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縣信訪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57880708)。一、概述2016年以來,我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和要求,成立了縣信訪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職能股室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責任追究和考核評議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修編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掌握、獲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清理、分類,并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及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社會管理、經濟建設和公共服務等相關的政府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2016年來,人民群眾對群眾(信訪)工作的知曉度、認可度、滿意度大幅上升。二、主動公開情況 2016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3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條,規范性文件信息11條,統計類信息8條,其他類公開信息42條。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2016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項目,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我局內部資料不宜公開的未予公開。
四、信訪事項處理情況
2016年,縣信訪局共接待群眾來訪1330批3205人次,同比批次減少40.17%、人次減少38.98%,其中集體訪129批1301人次,同比批次減少37.98%、人次減少45.84%;認真閱處群眾來信67件,同比減少81.6%。有效維護了縣內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和諧穩定,進一步增強了群眾滿意度。
五、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
2016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高度重視,確保組織領導到位
1、成立領導機構。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湯立新任組長、其余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由副局長胡志明具體分管,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明確局辦公室專人辦理政務公開各項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
2、安排專項經費。局黨組將政務公開工作經費列入年初預算,辦公室在政務公開日常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不受單項指標控制,分管局長簽字同意后,由單位出納予以報銷,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效的經費保障。
3、定期進行研究。縣信訪局認真制定政務公開工作計劃,明確全年工作任務、步驟和要求。按要求參加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類會議,并召開黨組會議或局機關干部會議,及時傳達、研究會議精神,確保工作有效開展。
4、加強監督檢查。縣信訪局將辦公室值班電話設為監督舉報電話,24小時安排人員接聽,及時收集各鄉鎮、單位和群眾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
(二)扎實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1、公開掛牌接訪縣級領導。在縣人民來訪接待中心二樓設置縣級領導接訪室,每天安排一至兩名縣級領導坐班接訪。縣信訪局通過在中心大廳公示領導掛牌接訪安排表將本月縣級領導掛牌接訪的時間、地點和名單進行公示。為更好地推進縣級領導接訪工作,提高接訪效率,2016年9月,經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對參與接訪的縣級領導進行了調整,將原來參與接訪的45位縣級領導調整為28位,并將公檢法部門的領導納入縣級領導接訪范疇,進一步加大了對涉法涉訴類問題接處力度。2016年,縣級領導坐班接待來訪群眾453批1959人次,其中集體訪105批1044人次,涉及具體問題397件,到目前為止化(緩)解298件,緩解99件,有效地化解、緩解了一批重大信訪事項。
2、公開接待中心工作人員。縣人民來訪接待中心于2011年9月25日正式掛牌成立,縣紀委、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國土局等13個單位進駐中心。中心工作人員均佩戴工作牌,亮出其姓名、單位、職務,進一步方便群眾反映訴求,解決問題。
3、公開信訪工作崗位流程。縣信訪局在縣政府正門、政府大廳和接待中心大廳內有明確人員導訪。在中心大廳內設置電子顯示屏、資料架等設施,對《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滾動播出,并放置22個單位的辦事指南等資料。中心各股室(接談室)門前設立指示牌,同時在局辦公室對局工作人員、崗位、職務、職責等進行公示。
4、強勢推行信訪“互聯網+四通工作法”。全力搭建群眾信、訪、網、電“四位一體”工作平臺,通過推行信訪“四通工作法”,進一步方便群眾反映訴求,推動群眾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及時、有效解決。今年,按照網信工作全覆蓋的要求,加大網上信訪工作力度,我縣將17個鄉鎮、55個單位納入網上信訪系統應用體系,要求配備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等必要的設備,明確專人擔任系統管理員和操作員,負責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網信事項的辦理,并將硬件設備和人員的配備情況納入信訪工作考核。2016年7月,我局開設了“湘潭縣信訪局”微信公眾號,目前已有300多人關注,通過微信公眾號可以直接在手機上信訪,還能夠查看各級信訪部門的工作動態,在方便群眾信訪的同時進一步拓寬了信訪宣傳的渠道。2016年,我縣通過網上信訪信息系統流轉信訪案件3659件。責任單位的按期辦結率88.8%,信訪群眾對信訪部門和責任單位的滿意率分別為99.8%,99.3%。我縣信訪“四通工作法”已受到各級信訪部門的肯定,今年有山東省濟寧市、懷化市等地區的信訪部門來我局學習考察。5、切實加大媒體宣傳力度。縣信訪局與各報紙、電視臺、網站等媒體加強聯系,對于全縣開展群眾(信訪)工作信息及時進行宣傳報道;結合“網上信訪宣傳日”等活動,組織全縣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通過貼標語、掛橫幅、出動宣傳車、定點宣傳、以學代會等形式,加大信息宣傳力度。活動期間,我縣共懸掛橫幅320條、張貼標語1200張,發放宣傳資料35000余份,進一步提高了群眾對網上信訪的知曉度。通過召開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信訪專干例會的形式,對信訪專干進行業務培訓。期間共舉辦業務培訓8期,縣信訪局黨組成員分片到鄉鎮培訓4批,著力提高了各單位從事信訪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七、2017年的工作舉措
2016年,雖然我們在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與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務公開辦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年度,我們將緊緊圍繞政務公開工作重點,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完善網站建設工作。政府門戶網站是政務公開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局將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完成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縣信訪局網站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政務信息,提高群眾滿意度。
2、深入開展《互聯網+信訪“四通工作”》。方便群眾反映訴求,積極指導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嚴格按照“四通工作法”的要求辦理信訪事項,引導人民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促使信訪事項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3、做好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嚴格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繼續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各項日常工作,認真做好中心工作人員掛牌上崗的檢查督促工作,認真做好上訪群眾的解釋答復負責,確保各類應公開的信息公開到位。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湘潭縣信訪局
2017年3月20日
|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
| (2016年度) | |||
| 填報單位(蓋章):湘潭縣信訪局 |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1 |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3 |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 |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 |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3 |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8 |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0 | |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