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林業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7-06-14 09:11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1、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督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擬訂相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管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監督林業資源保護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執行林地定額管理,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批準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上報;協助管理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濕地保護、科普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協助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的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及其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開展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人員機構設置
我局現有編制人數55人,其中行政編制25人,事業編制30人。實有在職人員70人,退休人員53人,遺屬補助人員10人,精退補助人員1人。現有14個股站室辦,即辦公室(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股(湘潭縣林業基金征收管理站)、資源林政股(湘潭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政務服務股)、政策法規股、產業管理辦公室、人事股、湘潭縣森林公安局(對內列入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序列,名稱為森林大隊)、湘潭縣齊白石森林公園管理局、營林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湘潭縣林業科學研究所,烏石林場)、森林病蟲害防治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權管理辦公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共公開決算公開說明和8張表格,具體為:1、單位基本情況表(本附件)。主要說明單位基本情況和2015年單位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對單位的收入支出,"三公"經費,機關運行費用,政府采購,決算編報,送審、批復公開等情況進行說明。2、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表格反映單位總收入支出情況。分別按經濟和功能分類反映。3、收入決算表。4、支出決算表。5、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分別按經濟和功能分類反映財政撥款總收入支出情況。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功能分類分別列支到類款項,經濟分類細化到類款。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2張)。功能分類分別列支到類款項,經濟分類細化到類款。8、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列表反應部門一般公共預算開支"三公"經費情況,細化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三公經費"細化到批次、人數,車輛,出國(境)個次等。(公開表格附后)。
三、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基本情況。
1、年度收支決算情況。
①本年收入累計4525.29萬元,其中國庫集中支付4455.24萬元,財政代扣代繳70.05萬元。
②本年支出累計4525.29萬元。按功能分類: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3.3萬元,節能環保支出673.17萬元,農林水支出3778.83萬元;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804.1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06.0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0.7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7.47萬元;項目支出3721.11萬元,其中退耕還林560.79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7.71萬元,森林培育1138.03萬元,林業技術推廣208.38萬元,森林資源管理19萬元,森林資源監測55.23萬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1103.71萬元,動植物保護26.03萬元,林業工程與項目管理300萬元,林業產業化100萬元,林業防災減災162.23萬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25.29萬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804.17萬元,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3.3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12.38萬元,農林水支出618.50萬元;
②項目支出3721.11萬元,按功能分類:節能環保支出560.79萬元,農林水支出3160.33萬元。
3、2015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①2015年年初下達"三公"經費控制指標為31萬元,8月份追加公務接待費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6萬元,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控制指標(6臺車輛全部為執法執勤車輛)。
②2015年全口徑"三公"經費支出101.26萬元,具體明細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36萬元,公務接待費74.90萬元。
③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比去年增加46.9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比去年增加44.1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支付了以前年度公務接待費44.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比去年增加2.84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全縣進行了"十二五"森林資源清查工作和林業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4、2015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情況。(單位:萬元)
經濟科目 上年同期數 本年期末數 比上年增減額
辦公費 21.45 18.36 -3.09
水電費 10.54 12.81 +2.27
郵電費 2.14 5.26 +3.13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3.52 26.36 +2.84
差旅費 21.40 32.90 +11.50
公務接待費 30.79 74.90 +44.10
福利費 0.38 1.52 +1.14
勞務費 3.24 0.80 -2.43
維修(護)費 11.23 7.31 -3.92
5、2015年度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我局采購支出決算金額為221萬元,其中辦公設備采購支出14萬元,苗木采購100萬元,紫荊河綠化工程50萬元,烈士廣場綠化工程11萬元,車輛定點加油和維修26萬元,局辦公樓維修20萬元。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分析。
2015年度我局在編制部門決算中數據真實,完整,送審及時。但也還存在賬務處理歸類粗放,往來賬務處理欠規范,個別功能科目運用及支出經濟分類欠科學等不足,以至于在編制決算時工作被動。力爭在以后的工作中圍繞以上不足之處努力改進。讓決算工作更規范,決算數據更實用。
(三)有關問題與建議。
1、專項資金撥付難以及時到位。近幾年來,由于國家對林業的投入增加,退耕還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等重點林業工程項目相繼在我縣實施,但由于縣財政困難,資金難以按時撥付到林農手中。
2、工作經費嚴重不足。由于工程項目的實施,各級檢查驗收、資金兌付等工作經費增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的一定工作經費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往往需要靠林業部門自己解決。在此建議財政在年初預算安排時,根據我局的實際情況,適當多增加一些工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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