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林業局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3-15 15:59
目錄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五)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第二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表
1、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2019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2019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2019年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督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擬訂相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管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監督林業資源保護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執行林地定額管理,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批準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上報;協助管理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濕地保護、科普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協助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的審核工作。
6、負責全縣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及其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7、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8、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9、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開展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10、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11、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12、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我局現有編制人數54人,其中行政編制12人,政法編制11人,事業編制30人,工勤編制1人。實有在職人員68人,退休人員50人,遺屬補助人員7人。現有14個股站室辦,即辦公室(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股、資源林政股(湘潭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政務服務股)、政策法規股、產業管理辦公室、人事股、湘潭縣森林公安局(對內列入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序列,名稱為森林大隊)、湘潭縣齊白石森林公園管理局、營林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湘潭縣林業科學研究所)、森林病蟲害防治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權管理辦公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19年本部門收入預算3717.99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98.9989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31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569.86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員增加及調資,相應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預算增加,申報長江防護林、油茶面積加大及新增楠竹、森林防火三期項目工程,相應項目預算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9年本部門支出預算3717.9989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300萬元,農林水支出3417.998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569.86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項目增加,節能環保、農林水相應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19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3717.9989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300萬元,占8%;農林水支出3417.9989萬元,占92%。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866.448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9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851.55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
1、業務性專項林業執法經費20.8萬元,用于2個人事代理人員和2個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辦公經費。
2、業務性專項林業調查人員經費10.2萬元,用于自收自支人員工資及辦公經費。
3、項目性專項森林資源管護25萬元,該專項主要用于林業行政案件查處、森林資源管護隊伍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預警預報、森林資源培育等:其中森林資源培育5萬元,17個鄉鎮資料制作2萬元,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8萬元,森林資源管護5萬元,森林資源監測點的設備維護及更新5萬元。
4、項目性專項森林防火資金209萬元,在全縣范圍開展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該專項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傳、防火隊伍培訓、防火物資儲備、森林火災撲救、森林防火護林員管護費和人身意外保險等。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15萬元,森林防火培訓和演練10萬元,森林防火宣傳45萬元,森林防火物資采購20萬元,森林防火值班10萬元,森林火災撲救10萬元。森林防火三期工程上級資金109萬元,用于專業營房及物資儲備庫建設。
5、項目性專項綠心區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對全縣6194畝生態綠心地區生態公益林進行補償,標準為50元/畝,其中上級補助18.42萬元,不足部分12.55萬元由地方財政補足。
6、項目性專項全民義務植樹28萬元。建設縣級義務植樹基地,組織實施全縣義務植樹活動,加強對全縣義務植樹基地的管理,其中義務植樹基地建設28萬元。
7、項目性專項古樹名木保護20萬元,用于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其中全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資金發放16萬元,補充調查數據庫維護2萬元,病蟲害防治、復壯施肥及施救2萬元。
8、項目性專項中央財政森林撫育補貼資金50萬元,完成森林撫育5000畝,補助標準100元/畝。
9、項目性專項退耕還林項目資金300萬元,①完善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為125元/畝;②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為1500元/畝,分三次兌付,其中第一年800元/畝、第三年300元/畝、第五年400元/畝;③退耕還林荒山造林補助標準為300元/畝。
10、項目性專項長江防護林項目資金250萬元,用于為保護長江水資源,在長江上游建設防護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工程;人工造林4000畝,補助標準為500元/畝,封山育林5000畝,補助標準100元/畝。
11、項目性專項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1160萬元,用于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補助標準:一是給林農經濟補償:國家級國有公益林按每畝12.75元,國家級省級集體和個人的公益林按每畝14.5元的標準,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林農。二是公益林統一護林補助,按每畝1.5元的標準由國庫直接支付到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再根據林業站提供的護林人員名單和相關報賬手續直接撥付到護林員手中,三是公益林項目建設資金,按每畝0.75元的標準由林業主管部門統一掌握,統籌安排,專款專用,用于全縣公益林資源監測、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監測預報、公益林宣傳牌設立等項目建設。
12、項目性專項植樹造林項目(植被恢復費)18萬元,計劃新造油茶林360畝,包括林地造林整地、栽植、施肥、管護等,含規劃設計、驗收費用。
13、項目性專項油茶楠竹產業專項資金450萬元,為上級林業部門支持我縣油茶、楠竹特色產業發展,對我縣油茶、楠竹生產、加工各環節進行扶持。
14、業務性專項非稅執收成本78萬元,用于單位正常運轉及林業事業發展,依法征占用林地,完成非稅收入650萬元的執收成本。主要用于森林公安辦案鑒定費,征占用林地稽查經費,資料制作等。
15、項目性專項創建森林城市工作200萬元,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大力開展全域綠化、森林提質保護、城市森林重點項目建設等生態文明建設,不斷改善縣域生態環境,不斷完善縣域生態環境,打造宜居宜業的綠色家園,創建國家、省級森林城市。其中編制創國森總體規劃規劃120萬,自然保護區管理10萬,松材線蟲病防治20萬,林地變更調查7萬,創森宣傳40萬,專題會議3萬。
16、項目性專項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20萬元,對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進行監測5萬元,藥劑藥械儲備10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費用等5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19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19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一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127.903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5.432萬元,上升38.3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調資,相應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預算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19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一家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21.2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9.2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8年增加0.28萬元。原因是人員增加,公務接待費增加。
(三)政府采購情況:2019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89.1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57.09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108.22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523.8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19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五)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19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3717.99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489萬元,項目支出2851.55萬元,本單位2019年無重點項目,整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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