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林業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8-01-30 15:25
按照縣財政局潭財發〔2018〕5號文件的要求,現將湘潭縣林業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督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擬訂相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管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監督林業資源保護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執行林地定額管理,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批準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上報;協助管理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濕地保護、科普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協助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的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及其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開展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機構設置
我局現有編制人數55人,其中行政編制25人,事業編制30人。實有在職人員68人,退休人員52人,遺屬補助人員7人。現有14個股站室辦,即辦公室(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股、資源林政股(湘潭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政務服務股)、政策法規股、產業管理辦公室、人事股、湘潭縣森林公安局(對內列入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序列,名稱為森林大隊)、湘潭縣齊白石森林公園管理局、營林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湘潭縣林業科學研究所)、森林病蟲害防治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權管理辦公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三、部門收支情況
部門收入預算3148.1379萬元,其中本級財政補助收入 1313.1379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3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798萬元。
部門支出預算3148.1379萬元,其中:預算撥款安排支出1313.1379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支出 3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安排支出1798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1、2018年基本支出預算合計740.437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39.538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2.471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428萬元,系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等日常公用經費。
2、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①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12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數28萬元。
②"三公"經費預算數與2017年一致。
3、2018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數為436萬元,其中維修維護20萬元,辦公設備、森林防火物資、有害生物防治藥劑藥械、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設備購置等212萬元,會議、保險、商務服務等9萬元,林業工程55萬元,其他林業服務140萬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預算項目16個,項目支出2407.7萬元。
1、古樹名木保護25萬元,用于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其中全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資金發放16萬元,補充調查數據庫維護2萬元,管護技術培訓1萬元,病蟲害防治、復壯施肥及施救6萬元。
2、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20萬元,對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進行監測5萬元,藥劑藥械儲備10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費用等5萬元,共計20萬元。
3、森林資源管護30萬元,該專項主要用于林業行政案件查處、森林資源管護隊伍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預警預報、森林資源培育等:其中森林資源培育5萬元,17個鄉鎮資料制作2萬元,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8萬元,森林資源管護5萬元,森林資源監測點的設備維護及更新10萬元。
4、森林防火資金200萬元,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森林防火綜合體系建設50萬元、森林消防隊伍建設30萬元,森林防火培訓和演練25萬元,森林防火宣傳10萬元,森林防火物資采購30萬元,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項目三期35萬元,森林火災撲救20萬元。
5、綠心生態公益林補助面積6194畝,補助資金27.7萬元。原屬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劃入湘潭綠心公益林補差面積1951畝,33.25元/畝,金額64870.7;綠心區新補進的省級公益林面積4243畝,標準50元/畝,金額212150元。
6、全民義務植樹30萬元。建設縣級義務植樹基地,組織實施全縣義務植樹活動,加強對全縣義務植樹基地的管理,其中義務植樹基地建設28萬元,義務植樹基地病蟲害防治2萬元。
7、林業執法經費20萬元用于人事代理人員和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辦公經費。
8、中央財政森林撫育補貼資金50萬元,完成森林撫育5000畝,補助標準100元/畝。
9、退耕還林項目資金400萬元,①完善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為125元/畝;②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為1500元/畝,分三次兌付,其中第一年800元/畝、第三年300元/畝、第五年400元/畝;③退耕還林荒山造林補助標準為300元/畝。
10、長江防護林項目資金100萬元,用于為保護長江水資源,在長江上游建設防護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工程;補助標準為人工造林500元/畝,封山育林100元/畝。
11、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1148萬元,用于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補助標準:一是給林農經濟補償:國家級國有公益林按每畝12.75元,國家級省級集體和個人的公益林按每畝14.5元的標準,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林農。二是公益林統一護林補助,按每畝1.5元的標準由國庫直接支付到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再根據林業站提供的護林人員名單和相關報賬手續直接撥付到護林員手中,三是公益林項目建設資金,按每畝0.75元的標準由林業主管部門統一掌握,統籌安排,專款專用,用于全縣公益林資源監測、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監測預報、公益林宣傳牌設立等項目建設。
12、植樹造林項目(植被恢復費)20萬元,重點對石鼓鎮頂峰村、烏石鎮彭總故居村、白石鎮齊白石故居村、易俗河鎮梅林示范片進行林相改造及森林經營。
13、油茶楠竹產業專項資金100萬元,為上級林業部門支持我縣油茶、楠竹特色產業發展,對我縣油茶、楠竹生產、加工各環節進行扶持。
14、非稅執收成本37萬元,用于單位正常運轉及林業事業發展,依法征占用林地,完成非稅收入400萬元的執收成本。主要用于森林公安辦案鑒定費5萬元,征占用林地稽查經費30萬元,資料制作2萬元。
15、創建森林城市工作100萬元,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大力開展全域綠化、森林提質保護、城市森林重點項目建設等生態文明建設,不斷改善縣域生態環境,不斷完善縣域生態環境,打造宜居宜業的綠色家園,經過三年時間成功創建省級森林城市。其中2018年主要工作是編制森林城市規劃,規劃數據外業調查10萬元,規劃編制內業處理、制圖10萬元,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文本撰寫50萬元,專家實地勘察費用5萬元,規劃文本打印費用5萬元,調查設備、制圖設備添置10萬元,總體規劃評審費用5萬元,其他專項工作經費5萬元。
16、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修編100萬元,根據湘潭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關于啟動編制林業規劃工作對林業保護利用規劃進行修編,其中公益林完善落界20萬元(實際90萬元,2017年安排70萬元),修編60萬元,鄉鎮林業站工作經費10萬,培訓、會議、交通等10萬元。
四、非稅收入情況
全年非稅收入任務完成數為400萬元,分別為森林植被恢復費370萬元、一般罰沒收入25萬元、其他收入5萬元。安排支出37萬元,用于林業執法經費30萬元,森林辦案鑒定費5萬元,資料印刷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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