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林業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7-07-27 11:49
按照縣財政局潭財發[2016]44號文件的要求,現將湘潭縣林業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督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擬訂相關縣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管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監督林業資源保護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執行林地定額管理,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批準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上報;協助管理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濕地保護、科普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協助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的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及其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開展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機構設置
我局現有編制人數55人,其中行政編制25人,事業編制30人。實有在職人員70人,退休人員53人,遺屬補助人員10人,精退補助人員1人。現有14個股站室辦,即辦公室(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股(湘潭縣林業基金征收管理站)、資源林政股(湘潭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政務服務股)、政策法規股、產業管理辦公室、人事股、湘潭縣森林公安局(對內列入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序列,名稱為森林大隊)、湘潭縣齊白石森林公園管理局、營林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湘潭縣林業科學研究所,烏石林場)、森林病蟲害防治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權管理辦公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三、部門收支情況
部門收入預算3433.1615萬元,其中本級財政補助收入 912.9015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13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390.26萬元。
部門支出預算3433.1615萬元,其中:預算撥款安排支出912.9015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支出 13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安排支出2390.26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1、2016年基本支出預算合計508.901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96.199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40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5.2943萬元,系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等日常公用經費。
2、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①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為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21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數31萬元。
②"三公"經費預算數增減變動說明: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97萬元,2016年"三公"經費與上年度預算減少45萬元,減少的原因一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模,二是嚴格按《公務接待規定》接待。
3、2016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數為288.3萬元,其中辦公設備、森林防火物資、有害生物防治藥劑藥械、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設備購置等119萬元,苗木采購143.3萬元,政府購買服務22萬元,辦公樓維修4萬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預算項目12個,項目支出2924.26萬元。
1、森林防火專項經費185萬元,用于全縣森林防火宣傳、防火隊伍培訓、防火器材儲備、森林火災撲救、森林防火護林員管護費和人身意外保險;
2、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項經費45萬元,用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藥劑藥械儲備、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3、林下經濟發展專項經費50萬元,用于發展全縣林下經濟;
4、森林資源管護專項經費19萬元,用于全縣林業行政案件查處、森林資源管護隊伍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預警預報;
5、"三邊"綠化專項經費140萬元,用于全縣三邊綠化示范鄉鎮5個、面上鄉鎮12個,完成裸露山地造林5200畝;
6、古樹名木保護專項經費20萬元,用于全縣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7、非稅執收經費130萬元,用于全縣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管理、彌補事業經費不足;
8、中央財政森林撫育補貼資金88萬元,用于對急需撫育的中幼齡林進行合理科學的森林撫育措施;補助標準為100元/畝。
9、退耕還林項目資金700.2萬元,①完善退耕還林補助383.3萬元,補助標準為105元/畝;②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80萬元,補助標準為800元/畝;③退耕還林荒山造林補助60萬元,補助標準為300元/畝;④鞏固退耕還林補助成果補助177萬元,補助標準為新造1000元/畝,低改500元/畝。
10、特色縣域重點油茶、楠竹產業資金245萬元,用于發展全縣的油茶、楠竹產業;補助標準為新造400元/畝,低改200元/畝,幼林撫育100元/畝。
11、防護林工程配套資金150萬元,用于為保護長江水資源,在長江上游建設防護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工程;補助標準為300元/畝。
12、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1152.06萬元,用于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補助標準:一是給林農經濟補償,國家級公益林按每畝9.75元(國有公益林)和14.5元(集體和個人)標準、省級公益林(集體和個人)按每畝14.5的標準,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林農,二是公益林統一護林補助,按每畝1.5元的標準由國庫直接支付到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再根據林業站提供的護林人員名單和相關報賬手續直接撥付到護林員手中,三是公益林項目建設資金,按每畝0.75元的標準由林業主管部門統一掌握,統籌安排,專款專用,用于全縣公益林資源監測、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監測預報、公益林宣傳牌設立等項目建設。
四、非稅收入情況
全年預計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300萬元,分別為森林植被恢復費200萬元,育林基金70萬元,其他收入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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