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商務糧食局縣級財政專項預算資金管理細則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6-08-17 16:43
根據《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制度匯編,為了認真做好商務工作縣級財政預算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批撥付、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專項資金的申報
(一)申報內容及條件
1、招商引資縣設專項資金項目
對縣內符合招商引資扶持對象的企業,與財政局聯合行文,共同制定專項資金分配方案。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文件及項目申報表。
2、企業基本情況。
3、項目基本情況。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單項資金數額在30萬以上的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內容包括:1、項目承擔單位基本情況和實施該項目的條件;2、項目建設背景及必要性;3、項目建設規模、工程技術方案、環保治理措施;4、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5、項目建設最終目標和分年任務;6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5、有關資質材料: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證復印件及基本戶開戶許可證;2、企業合規收據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3、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有關批文復印件。4、湘潭縣商務糧食局專項資金申報表。
6、該項目完工后,專項資金的績效評估自評材料。
二、專項資金的審批撥付
縣商務糧食局根據當年項目支持方向及重點,按有關要求組織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對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及縣級財政當年預算計劃,下達專項資金撥付文件。專項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執行。
三、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
(一)專項資金下達后必須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任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擴大使用范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項目用途和擴大使用范圍的,須履行申報及審批程序。
(二)項目承擔企業需向縣商務糧食局、縣財政局報送項目執行、資金使用等情況。項目完工后1個月內,項目承擔單位應向縣糧食局、財政局申請項目竣工驗收。
(三)縣商務糧食局會同縣財政部門加強對項目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追蹤問效、定期抽查,檢查結果作為下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四)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申報或者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財政違法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已撥付資金全額收繳縣財政局。
四、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
實行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縣商務糧食局會同縣財政局每年組織對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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