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關于申報2018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9-05 10:16
各參保單位:
根據《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印發<湘潭市困難企業認定審核及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潭人社發〔2019〕1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工作的通知》(潭人社發〔2015〕3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啟動我縣2018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報審核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申報、審核時間
2019年9月9日——11月8日
二、申報條件
1、截至2018 年12月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12 個月以上;
2、上年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數不超過年平均參保人數的10%;
3、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4、存在歷史欠費的企業可在補繳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欠繳失業保險費后,申請企業穩崗返還;
5、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需認定為困難企業。困難企業認定的方式和流程按照潭人社發〔2019〕15號文件執行。
三、申報資料和申報方式
1、《2018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審批表》(見附件)。
2、單位包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件復印件。
3、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的“三類企業”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三類企業”認定書。
4、申請返還的用人單位都須先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嚴格按系統操作要求進行企業用戶注冊并準確填報相關資料后提交經辦機構審核。網址:http://wgbt.mohrss.gov.cn。湘潭縣穩崗返還工作專用QQ群,群號:604010463,單位申請加入時填寫單位名稱及經辦人姓名。
四、穩崗返還標準
1、對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崗位的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的“三類企業”,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60%給予穩崗返還。
2、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其他參保單位,該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繳費總額按照一般企業50%,其他參保單位20%的比例給予穩崗返還。
五、申報審核地點
初審:彭宇鋒、鄧新平 湘潭縣人社局就業服務大樓301辦公室
復審:馮已蘭、趙娟 湘潭縣人社局就業服務大樓301辦公室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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