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3000006/2018-469948
發布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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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9年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8-11-19 16:40
全縣各參保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9年工傷保險工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2006〕60號)規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凡未如實申報基數的,產生的工傷待遇差額部分由參保單位負責。瞞報、少報繳費基數的,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查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從2019年1月1日起,教育系統原由縣財政代扣代繳工傷保險費的學校,一律改為由各鄉鎮中心學校和縣屬學校申報繳費。
三、工傷保險費的繳納實行預存預繳,請各參保單位于2018年12月底前核對好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并預繳2019年工傷保險費,欠費期間發生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四、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應于每月25日前到縣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申報當月參保人員異動情況,逾期未辦理的,在此期間產生的費用由各參保單位負責。
湘潭縣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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