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民政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6-03 15:24
根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要求,結合民政工作職能及各股室工作職責,制定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計劃。
一、抽查對象和比例
1.社會組織:經湘潭縣民政局批準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按3%的比例抽取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作為檢查對象。
責任股室:社會組織管理股
2.養老機構:全縣在民政系統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按100%的比例檢查。
責任股室:養老服務股
3.慈善組織(基金會):全縣在湘潭縣民政局備案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按30%的比例抽取檢查對象。
責任股室: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股
4. 殯葬服務機構:全縣所有陵園按100%的比例檢查。
責任股室:社會事務股
二、檢查人員
在《湘潭縣民政局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被抽取的檢查人員與被抽取的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并重新抽取檢查人員。每組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由業務股室配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被抽取的檢查人員應合理安排時間,配合檢查組執法檢查工作。
三、檢查前培訓
在檢查前,由相關業務股室對檢查人員進行有關“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的業務培訓。
四、檢查實施
1.檢查工作應于11月底前完成。
2.檢查可采取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等方式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少于2人,應主動出示執法證件。開展檢查,可以制作相應的檢查記錄表,并聽取檢查對象的申辯。
3.檢查人員要依照法定程序嚴格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從嚴從快處理,該整改的及時責令整改,涉嫌違法違紀的要及時送移有關部門。
4.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匯總,形成檢查報告呈報局領導,檢查報告應當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情況,以及處理意見和建議等事項。
五、隨機抽查結果應用
1.檢查人員應當自檢查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抽查業務系統,應當自檢查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公示。
2.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由業務股室進行跟蹤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格懲處,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
3.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將線索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
4.歸檔。檢查結束后,要做好檢查檔案歸檔并妥善保管。
六、紀律要求
檢查人員要嚴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得接受檢查對象吃請和禮品禮金,不得透露檢查工作信息及處理結果。對于在抽查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處分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湘潭縣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湘潭縣民政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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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計劃編號 |
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任務編號 |
抽查任務名稱 |
抽查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取 比例 |
抽取日期 |
執法主體(責任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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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0 2024 1000 |
湘潭縣民政局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
430300 202403021001 |
養老機構監督檢查 |
定向 |
對養老機構的行政檢查,服務收費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對監督檢查;從業人員監督檢查;養老 機構日常檢查、非法集資情況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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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在民政系統備案的養老服務 機構 |
100% |
6月至10月 |
養老 服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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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0 202403021002 |
社會組織日常檢查和活動監管 |
定向 |
社會組織的年度報告、黨的建設、信息公開、內部治理、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情況對社會團體活動的監管 |
經湘潭縣民政局批準登記成立的 社會組織 |
3%(隨機抽取,不重復) |
6月至10月 |
社會 組織 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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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0 202403021003 |
殯葬行業監督檢查 |
定向 |
1.殯葬行業日常監督檢查; 2.價格行為監督檢查; 3.營業執照登記事項及公示信息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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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所有 陵園單位 |
100% |
6月至10月 |
社會 事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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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0 202403021004 |
對慈善組織、基金會活動的監管 |
定向 |
慈善組織(基金會)專項基金、信息公開、業務活動、內部治理、對外投資等方面進行檢查。 |
全縣在湘潭縣民政局備案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 |
30%(隨機抽取,不重復) |
6月至10月 |
慈善 社工股 |
說明:1、計劃編號說明:430300(本單位代碼)+2024(年度)+1000(1代表部門內專項)
2、抽查任務編號說明:4303002024(規則同計劃)+0216(制定計劃的月日)+1001(為任務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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