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實施辦法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5-29 16:59
為切實規范招生行為,推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根據《湘潭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湘潭市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發﹝2025﹞16號)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依據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湘潭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報名要求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于6月4日開始報名(具體時間詳見日程安排),登錄湘潭市教育局官網(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義務教育招生平臺”進行報名,或關注“微潭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報名。
(一)填報志愿
1.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填報。學生(家長)根據劃定的服務范圍對應分配的義務教育學校以及計劃數,確定其中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填報志愿。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填報。我縣唯一一所民辦小學是云龍小學,計劃招生210人;唯一一所民辦初中是天易中學,計劃招生1000人。兩所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面向全縣招生,實行“網上報名、超員搖號、免試入學”,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1)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擁有縣城城區固定房產;(2)學生本人戶籍為湘潭縣;(3)學生本人小學六年級學籍在湘潭縣;(4)符合湘潭縣城區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就讀條件(《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
學生(家長)在充分了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基礎設施、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教育質量和辦學特色的基礎上,選擇一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填報志愿。
3.學生(家長)只能填報所屬區域內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或一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志愿。
(二)生源類別
學生(家長)網上報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須填報入學生源類別,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房戶一致”原則,在劃定的招生服務范圍內,分以下五個生源類別和一個教育優待政策入學類別。按有戶有房、有戶無房(一)、有房無戶、有戶無房(二)、無戶無房的生源順序依次錄取,錄取順序與網上報名的先后順序無關。
1. 有戶有房。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其中產權共有的,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須占比51%以上且其他共有人須為其直系親屬,下同)與戶籍(戶籍遷入的時間在當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產所在地實際居住,以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資料為依據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湘潭縣城區戶籍和房產,但房屋產權證和戶籍所在地不一致,則以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資料為依據入學。
2.有戶無房(第一類)。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直屬于城區,其父母在湘潭縣城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憑共同居住的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為依據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直屬于城區,其父母在城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一直租住在單位自管產權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該住房為依據入學。
3.有房無戶。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購買住房并實際居住,但戶籍沒有遷入房產所在地,以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為依據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有多套住房,但戶籍沒有遷入湘潭縣城區,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實際居住的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為依據入學。
4.有戶無房(第二類)。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城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就業但無房產,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入學。
5.無戶無房。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湘潭縣城區戶籍且無房產,但在城區有穩定就業且持有居住證,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入學。
6.教育優待政策入學類別。①現役軍人子女。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湘潭軍分區政治工作處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擁軍優屬優待工作的通知》(潭政辦發﹝2023﹞1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由市軍分區或縣級人武部門統一匯總后,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②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學。③其他教育優待政策類別。根據有關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議”的要求予以優先錄取。
二、錄取流程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審核→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數→全部錄取;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審核→報名人數大于計劃數→電腦隨機搖號→搖中錄取;
(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審核→報名人數大于計劃數→電腦隨機搖號→未搖中→參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補錄。
2.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學校網上初審→交叉審核→學校現場審核→縣教育局錄取。
三、日程安排
1.發布信息:縣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將《湘潭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和各校招生服務范圍在網絡和媒體上進行公布;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將網上報名公告、招生服務范圍、招生負責人聯系電話及相關報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務范圍內的社區(村、組)等處張貼好公告,確保宣傳到位。
2.教育優待類別資料審核:5月30日前,符合優先錄取政策的學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至招生學校,各校于5月31日前交縣教育局普教股匯總,逾期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不予認定優先錄取資格。
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日程安排: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6月4日至6月10日,具備報名條件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審核:6月4日至6月10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入學資格初審,招生平臺對接省戶籍以及房產數據等進行報名信息線上實時核驗,縣教育局進行網上復審。
(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超員搖號:6月11日,入讀我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按照學生志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計劃數參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6月12日至6月13日派中的學生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到。
注意:填報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和家長密切關注學校發布的招生公告,符合直升生政策的學生在報名期內及時向學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招生學校、縣教育局審核認可后直接錄取,不需參與“超員搖號”;已經自主填報民辦初中且審核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城區公辦學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報名期內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數時,8月1日前可由學校在計劃內適當組織補錄。
4.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日程安排:
(1)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6月4日至6月13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完成網上報名。
(2)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補錄:6月12日至6月13日,電腦隨機派位未派中學生納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補錄程序,在“湘潭市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申請補錄;電腦隨機派位派中而放棄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劑錄取。
(3)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初審:6月4日至6月16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入學資格初審,招生平臺對接省戶籍以及房產數據等數據進行報名信息線上實時核驗,對網上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附件進行審核。
(4)交叉審核:6月24日至6月25日,縣教育局組織區域內和區域之間的學校進行交叉審核。
(5)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現場審核:6月26日至6月27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對網上報名資料存疑的進行現場核查證件、上戶調查,按生源類別1至5依次錄取。家長須提交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等)、出生醫學證明,有戶無房還須提交無房證明和租房合同,無房無戶還須提交監護人居住證、從業證明(社會養老保險、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等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學校留存備查,進行現場審核和網上復審。
(6)調劑和錄取:6月28日至7月8日,縣教育局將因所報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已滿須調劑的學生,按相對就近原則,調劑至有學位富余的學校,進行錄取操作。
(7)公辦初中學校派位(E區)。8月15日,通過平臺報名、初審或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參與“微機派位”(多胞胎捆綁派位),派位學校為城區公辦初中學校。派位結果通過官方媒體向社會公布。8月16日-17日,派位學生到所派初中學校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8)結果公示:8月10日至8月15日,各學校將新生招生結果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通知家長到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5.錄取信息導入學籍系統:2025年秋季開學,縣教育局將招生平臺上生成的錄取信息數據比對后導入到“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6.招生入學專項督查:秋季開學工作檢查核對新生報到信息,9月中旬學籍注冊再次進行數據比對,凡違規招生、學籍信息與平臺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將嚴格執紀問責。
7.其他。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時間節點、報名要求完成報名工作。逾期未報名者,在學位不足的情況下,小學由易俗河鎮中心學校統籌至有剩余學位的學校現場報名,初中由湘潭縣教育局統一安排至易俗河鎮第三中學。
8.產權共有的,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須占比51%以上且其他共有人須為其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9.本辦法僅適用于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共有房產政策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關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湘潭縣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提交資料清單.doc
附件:2.湘潭縣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教育優待類別信息匯總表.doc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