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湘潭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9-24 16:07
為依法有序做好2024年下半年湘潭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號)等法律法規、文件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現將我縣202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權限、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等申請人須知事項通告如下:
一、 機構權限
湘潭縣教育局的認定權限是湘潭縣屬地范圍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和材料要求
請申請人認真對照認定條件和申請材料要求(附件1)準備申報。符合認定條件者,可預約完成體檢(附件2),預備申報材料,密切關注本批次認定程序。
預備材料時,請申請人注意以下要點:
1.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s://www.jszg.edu.cn
2.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制發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pdf(可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以下簡稱手冊),請對照手冊操作:注冊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提前準確完善個人信息(實名身份、教師資格考試、普通話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等信息)。
3.“民族”信息項,系統不作自動核驗,申請人要認真校對,以免有誤。
4.普通話證書信息的“證書編號”,請仔細對照填錄,特別注意“證書編號”不是證書上的條形碼。原則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話證書,都要求在“選擇校驗類型”點選“核驗證書”,然后點“核驗”按鈕,通過系統核驗。
5.可預先按材料要求(附件1)制作好個人電子證件照和其他需要上傳的證明材料。
三、認定程序
湘潭縣教育局本批次教師資格認定全程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一網通辦”,程序分為網上申報、受理審查、審批發證等三環節,具體安排如下:
(一) 網上申報:2024年9月24日開始—2024年10月15日截止。
網上申報期間,申請人可查閱手冊進行按步驟操作,請注意以下要點:
1. 本機構確認點:湘潭市湘潭縣教育局,在“選擇確認點”處,申請人應按本人具備的縣內戶籍或有效期縣內居住證如實選擇,不屬湘潭縣屬地范圍的一律不受理。若“個人信息中心”的教師資格考試、普通話證書和學歷證書三項信息核驗狀態均“已核驗”,則申請人需將①湘潭縣戶籍的戶口簿本人頁②湘潭縣居民的居住證正面(居住證辦理憑證、辦理回執單不可作為屬地材料)③駐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人事關系證明或④來潭的港澳臺居民相關通行證雙面(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四種屬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傳至網辦材料的“身份證明”項。
2.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教師資格的,在“請選擇考試形式”處,應選“免試認定改革人員”項。按全省現行政策,本認定機構不受理選“非國家統一考試(含免考)”項的申請。
3.普通話證書信息核驗狀態為“待核驗”的,請在10月15日之前將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內頁、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普通話證書查詢結果頁制成PDF文件(500KB),上傳至網辦材料的“普通話證明材料”項。
4.學歷證書信息核驗狀態為“待核驗”的,請在10月15日之前將①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②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④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四種學歷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傳至網辦材料的“學歷學籍證明材料”項。
5.具有學士、碩士學位證書請填寫學位信息和編號 ,學位證書PDF文件(500KB)上傳至網辦材料的“其他”項。不具有學位證書請填寫無,編號為空白,如果填寫與事實不符的本次不予認定。
6.在“個人簡歷信息”處,應填寫至今的不少于兩條連續的簡歷。在“證書領取方式”處,建議申請人選郵寄,填寫郵寄地址。
7.申報提交后,務必點擊申請表預覽按鈕,查看整體效果。如申報信息有誤,可點右側修改按鈕,完善后再次提交。
(二)受理審查:2024年9月26日-10月21日截止。
受理審查期間(網上審查,不需要申請人現場確認),本認定機構組織審查對全部申請進行集中初審、反饋、受理、復核,同時集中完成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查詢,依據認定條件作出審查結論。教師資格審查結果公示通過湘潭縣教育局網站“政務公開”欄目發布。
對核查出的申請材料缺失、差錯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本認定機構將在第一時間通過網報系統“有留言”告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受理審查期間,申請人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在“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功能區,點“查詢報名信息”關注認定狀態、確認情況動態。
(三)審批發證:
擬認定通過信息將通過湘潭縣教育局網站“政務公開”欄目發布公示7個工作日(10月22日—10月30日),接受社會監督。在完成整批教師資格法定憑證制作后(簽發日:2024年10月30日),本認定機構11月8日起郵寄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所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持證人提交個人人事檔案所在部門歸檔。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仔細查閱本公告(含附件),因不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材料確認,錯過時間、選錯機構、填錯信息或材料不全經提醒又不及時更改完善導致無法通過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對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依《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嚴肅處理。
3.申請人不能在一個自然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4.特殊情況。對已提交了網上申報,且需要協查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特殊情況,本認定機構另行告知申請人。
5.聯系方式
工作電話:0731—57882069;聯系人:劉暢源;聯系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杜鵑路38號(湘潭縣教育局人事股315室)。
附件1:湘潭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材料要求.doc
附件2:體檢安排及注意事項.doc
湘潭縣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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