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湘潭市深入推進中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6-03-06 10:47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和《教育強省建設規劃綱要(2025—2035年)》(湘發〔2025〕3號)等文件精神,有序推進中考改革,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落實五育并舉,以中考改革為牽引,聚焦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聚焦減輕學生負擔、提升育人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的改革目標,按照減少計分科目、增加開卷考試、擴大到校指標、規范優待政策、優化多元錄取的基本思路,推進中考改革,推動教育公平進一步彰顯、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教育生態進一步優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考試科目
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方案(2022年版2025年修訂)》設定的國家課程全部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結合科目特點,分為計分科目、等級科目和考查科目3類。計分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等8科。等級科目為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實驗操作、英語口語等7科。考查科目為藝術(音樂、美術)、湖南地方文化常識、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4科。
(二)改革考試成績呈現和應用
1.計分科目。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總分值為655分。其中,語文、數學分值均為120分,外語分值為100分;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等五科原始分滿分均為100分,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課時與課程容量按比例折算計分(折算分結果四舍五入取整),分別折算為80分、60分、60分、60分、55分,計入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總分。計分科目成績是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主要依據。
2.等級科目。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地理、生物學卷面原始分均為100分,折算成績以A、B、C、D等第形式呈現,考試卷面成績排名位于全市前20%(含)為A等,20%之后至80%(含)為B等,80%之后至99%(含)為C等,99%之后為D等。信息科技、英語口語原始分為100分,折算成績以A、B、C、D等第形式呈現,90分及以上為A等,75-89分為B等,60-74分為C等,60分以下為D等(最小計分單位為1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以下簡稱理化生實驗操作)原始分均為10分,折算成績以A、B、C、D等第形式呈現,9分及以上為A等,7.5-8.5分為B等,6-7分為C等,6分以下為D等(最小計分單位為0.5分)。等級科目成績用于初中畢業,同時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普通高中錄取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等級須達到C等及以上;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常規生錄取地理、生物學單科等級須均達到B等及以上。
3.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藝術(音樂、美術)、湖南地方文化常識、勞動、綜合實踐活動原始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績用于初中畢業,同時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三)改革考試方式
1.自2026年開始,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學和地理改為開卷考試。
2.體育與健康測試采取現場考核方式。自2026年開始,測試項目由身體素質和運動技能兩部分組成,總分值為100分。
3.信息科技考試采用上機考試方式,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將逐步推行機考機評,使用全省統一命制的試題。英語口語逐步實現人機對話。
4.藝術(音樂、美術)科目實行紙筆測試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湖南地方文化常識科目采用開卷考試形式,勞動、綜合實踐科目依據平時活動表現與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考核。
(四)改進綜合素質評價
1.進一步優化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指導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納入課程實施方案,推動綜合素質評價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
2.建立并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管理信息系統,探索大數據、智能化、伴隨式采集學生主要成長記錄,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
3.綜合素質評價是衡量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重要依據,C等及以上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五)優化高中招生錄取
1.取消普職比例限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入學比例。
2.根據考生成績分數、等級情況和考查情況等進行錄取,等級科目無D等且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3.擴大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比例不低于60%,增加指標生填報志愿數量,指標生整體錄取率不低于85%。
4.參照高考加分政策,全面清理規范各類優惠加分項目,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自2026年起,全面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5.推進招生錄取多元化改革。鼓勵有條件的縣市或普通高中學校進行改革試點,探索實行登記入學、均衡派位、劃片招生等錄取方式。規范藝術、體育、科技等特定類型招生,高中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校根據學科特色招收具有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學生。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考試招生制度體系,切實推動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發展。
(六)擴充優質普通高中資源
1.健全適應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教育資源動態調整機制,加大經費投入,采取擴建、學段轉換等多種方式,有序擴充公辦普通高中資源。
2.實施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持續推進縣域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擴大公辦普通高中學位供給。
3.各縣市區教育局可選取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申報綜合高中試點。試點學校不超過本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總數(不含公辦普通高中)的20%,綜合高中每年招生人數不超過試點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30%,確保辦學質量。
4.全面實施普通高中結對幫扶、集團化辦學,擴大優質普通高中教育資源的輻射范圍。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中考改革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一項政策性強、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大改革,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完善配套措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規范辦學行為。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指導、督促初中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不得提前結束新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統考,要持續深化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三)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格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堅決遏制跨區域招生、未上線錄取、借讀等各類違規行為。嚴禁掐尖招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中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嚴禁以中考成績或升學率進行表彰獎勵。
(四)健全保障機制。加強辦學條件、教學設施、師資配備等條件保障,加快推進學校理化生實驗室、英語口語、信息科技考場達標建設,適應改革需要,滿足學校教學需求。加強學科教師、校長培訓,提升教書育人水平。嚴格考務管理,優化報考流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五)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全面、細致做好改革政策解讀宣傳,做到應知盡知,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要廣泛宣傳改革工作的意義、經驗與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方案中關于考試成績呈現及應用的規定自2024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開始實施。對于此前年級提前參加相關科目考試后因休學而復學到2024級及以后年級的學生,其原有成績將繼續保留有效,并依照改革后的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與應用方式執行。
根據上級政策和形勢變化,及時對本方案進行調整優化。具體實施以當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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