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嚴肅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4-03 16:26
各縣市區教育局黨委,市直各普通中小學黨委(總支、支部):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2)102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24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有關招生工作紀律明確如下: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各地、各校要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折不扣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強烈的政治擔當和務實的工作舉措,扎實抓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
二、堅持統籌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須在湘潭市教育局的統籌和指導下按規定進行。在湘潭市教育局正式發布今年秋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政策之前,全市任何中小學校不得提前組織開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傳、招生報名、招生預錄等工作。
三、規范招生行為
1.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考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3.嚴禁任何學校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4.嚴禁任何學校以高額錢物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5.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6.嚴禁任何學校招收借讀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的現象和行為。
7.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8.嚴禁任何學校公布、宣傳、炒作中考、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9.嚴禁任何學校以銜接班、校園開放日、夏冬令營、外出綜合實踐、家長教育培訓講座等形式選拔優質生源。
10.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設立重點班、特長班、實驗班等名義招攬生源。
四、嚴肅執紀問責
各地、各校黨組織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各項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書記、校長為招生入學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為招生入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于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依照管理權限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并對涉嫌違規違紀的直接責任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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