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度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1-20 14:42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注:①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②本套報表金額單位轉換時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制訂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規章制度等,并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2.負責縣城區城市照明、供氣、城市道路、橋梁、公共廁所和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負責對縣城區管理權限內的單位和個人占用或挖掘道路、橋涵、城市照明及城市燃氣等設施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資和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負責對授權范圍內有關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相對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復確定的行政處罰權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檢查考評辦法。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人員培訓。負責縣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指揮調度,并組織實施聯合執法行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
5.負責縣城區市容市貌的監督管理工作,并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綜合整治行動。負責縣城區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6.負責縣城區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和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縣城建成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指導監督縣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縣城區環衛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縣城區園林綠化工作。負責縣城區砍伐及移植樹木、占用綠地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城市綠線綠章的監督管理和異地綠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縣城區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古樹名木、城市雕塑的管理。負責縣城區義務植樹的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縣城區社會綠化工作。
8.負責縣城區公共停車設施、公共自行車和共享單車(含共享電動車)的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縣城區城市廣場、人行道等管理范圍內公共區域靜態交通秩序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10.負責“數字城管”的管理工作。
11.負責擬訂縣城區農貿市場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負責縣城區農貿市場管理及維護工作,指導鄉鎮農貿市場管理和維護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縣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我局共設有9個二級機構,分別有湘潭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湘潭縣園林綠化服務中心、湘潭縣市政設施維護中心、湘潭縣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湘潭縣城市照明設施維護站、湘潭縣公園綜合服務中心、湘潭縣信息監督指揮中心、湘潭縣燃氣事務服務中心、湘潭縣城市橋梁維護服務中心。
2025年度我局編制163個,全局實有20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15人,事業編制人員127人,退休48人,改企人員5人,人事代理人員5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局機關及局屬二級機構全部經費。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5年本部門收入預算8,636.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456.9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18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572.0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3.34萬元,原因是干部職工人數增加;項目支出減少695.38萬元,主要是部分市場化費用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5年本部門支出預算8,636.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公共安全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4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6.7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182.68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3.0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572.04萬元,主要是部分市場化費用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5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8,456.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43萬元,占2.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6.76萬元,占1.26%;城鄉社區支出8,002.68萬元,占94.63%;住房保障支出163.06萬元,占1.93%。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2,036.9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5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6420.01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環衛市場化2293.64萬元;湘潭縣公廁、生活垃圾中轉站維護管理系統663.67萬元;園林市場化852.93萬元;人事代理經費29.00萬元;建筑垃圾治理費用54.00萬元;農貿市場改制經費65.00萬元;路燈電費及維護材料費684.00萬元;除塵水費200.00萬元;執法車、特種工車輛維護經費81.00萬元;金霞山公園病蟲害防治服務項目12.00萬元;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及市場化84.75萬元;垃圾中轉站維修費用9.00萬元;垃圾場周邊補產維穩132.00萬元;上馬垃圾填埋場后續處理228.02萬元;垃圾無害化處理816.00萬元;餐廚垃圾200.00萬元;環衛工人慰問費15.00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225.4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8.99萬元,增加4.15%,主要是干部職工人數增加,故經費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5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5.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較上年度減少1.2萬元,減少率17.6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5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擬召開0次會議;培訓費預算1萬元,擬開展專業知識、安全生產等培訓,人數100人,內容為專業知識、安全生產等。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等 0次,經費預算訓0 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545.8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545.81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56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2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9輛,其他用車32臺,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2025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5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8,636.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92萬元,項目支出6,600.01萬元(其中環衛市場化2,293.64萬元;湘潭縣公廁、生活垃圾中轉站維護管理系統663.67萬元;園林市場化852.93萬元;人事代理經費29.00萬元;建筑垃圾治理費用54.00萬元;農貿市場改制經費65.00萬元;路燈電費及維護材料費684.00萬元;除塵水費200.00萬元;執法車、特種工車輛維護經費81.00萬元;金霞山公園病蟲害防治服務項目12.00萬元;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及市場化84.75萬元;垃圾中轉站維修費用9.00萬元;垃圾場周邊補產維穩132.00萬元;上馬垃圾填埋場后續處理228.02萬元;垃圾無害化處理816.00萬元;餐廚垃圾200.00萬元;環衛工人慰問費15.00萬元,農貿市場維護維修經費180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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