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潭縣城執罰決字〔2025〕第R004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8-13 11:36
潭縣城執罰決字〔2025〕第R004號
當事人(單位):湘潭市XXXXX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300XXXXXXXXXX
住所:湘潭市雨湖區XXXXXXXXXX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XX
身份證號碼:43030419XXXXXX0052 聯系電話:150XXXXXXXX
經營范圍:燃氣及配件的銷售;燃氣的銷售(限分公司經營);加油站、加氣站的投資建設。
住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XXXXXXXXXX
本機關于 2025 年 4 月 21日對你(單位)涉嫌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你(單位)分別于2025年3月28日向趙XX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共9瓶,收款836元,4月14日提供15瓶,收款1400元,4月26日提供12瓶,收款1147元,4月27日提供4瓶,收款321元,5月4日提供9瓶,收款778元,5次共計提供了49瓶(每瓶12kg),共收款4482元,由司機張XX(電話156XXXXXXXX)駕駛危貨車送貨上門。分別于2025年5月10日向譚XX提供液化氣實瓶23瓶,2025年5月12日提供液化氣實瓶22瓶,共計45瓶(12kg的液化氣43瓶,11kg的液化氣1瓶,10kg的液化氣1瓶),兩次共計4251元,由羅XX(電話180XXXXXXXX)駕駛危貨車送貨上門。你(單位)向趙XX,譚XX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共計94瓶,(92*12+11*1+10*1)/580=1.94立方米,金額8733元。趙XX、譚XX均未辦理燃氣經營許可。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 詢問筆錄 3份,證明湘潭市XXXX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用的燃氣的違法事實;
證據二 現場檢查筆錄及照片,證明湘潭市XXXX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現場情況;
證據三 相關材料復印件、身份證明材料,證明湘潭市XXXX有限公司為適格的行政相對人;
證據四 微信轉賬截圖,證明當事人出售燃氣的具體數量和金額。
2025年7月9日,本機關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潭縣城執罰先告字〔2025〕第R004號)、《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潭縣城執罰聽告字〔2025〕第R004號),告知你(單位)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并告知你(單位)依法享有的權利。你(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聽證要求。
2025年7月17日,由機關負責人召集,召開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集體討論會議,一致認為本案執法主體合法,執法人員符合資質要求,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裁量權基準運用正確,同意對你(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陸萬元整(¥60000)和收違法所得捌仟柒佰叁拾叁元(¥8733)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向趙XX江、譚XX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共計94瓶(92*12+11*1+10*1)/580=1.94立方米,金額8733元,其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燃氣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規定,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參考《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法律法規行政裁量權基準》(附件三)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屬于一般違法行為。本機關除責令限期改正外,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一、罰款人民幣陸萬元整(¥60000);
二、沒收違法所得捌仟柒佰叁拾叁元(¥8733)。
上述罰款,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湖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縣支行(全稱:湘潭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88260321000000165)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24日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