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0-02-19 08:46
一、總體情況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結合湘潭縣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六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湘潭縣司法局網頁http://www.yqfq.com.cn/9004/index.htm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湘潭縣司法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銀杏大廈3樓,郵編:411228,電話0731-57882002,電子郵箱:xtxsfj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2019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按照省、市、縣信息公開工作部署,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措施,不斷加強司法行政部門與群眾的信息溝通,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部門社會公信力。
1、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
我局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推進信息公開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年初根據人事異動情況,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肖云祥為組長,黨組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了各股室、司法所、公證處在信息公開工作中應承擔的工作職責,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計劃。2019年,我局共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信息公開工作4次,聽取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分析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召開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議2次,推動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2、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保障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規范化、常態化和制度化,積極穩妥地推進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注重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和備案監督等一系列制度,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內容、工作流程及其工作機制,推動了政府信息的及時、準確公開,依法維護國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2019年,我局在局機關二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廳設置信息公開查閱點隨時向人民群眾公開政務服務信息,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司法局子網頁上定期更新人民群眾熱切希望獲知的政務信息,在方便老百姓時刻關注政府工作動態的同時,也將各類政務活動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既進一步優化了資源配置,規范辦事程序,又保證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注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建設
2019年,我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對政務信息的公開范圍、公開形式、公開時限、辦理步驟等有關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明確,有效提高了信息公開規范化水平。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審查原則,嚴格信息發布程序,落實保密制度,對重要內容,經單位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核后,才予以發布。同時,我局繼續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機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年初下達任務,實行定期檢查督辦,統一考核,督促各項任務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我局共公開信息368條,公開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單位職能、領導分工、工作動態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相關業務信息,并對外公開了監督投訴電話。
湘潭縣司法局政務公開網頁。按照縣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統一設置了信息公開、工作動態、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人事任免等欄目,全面、及時、準確地發布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
公開查閱點。我局在局機關二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廳設置政務公開欄、政務信息查閱欄,向人民群眾及時公開我單位的機構職能、辦事流程、依據等。
新聞媒體。通過湘潭日報、湘潭縣報等各類新聞媒體累計公開政府信息11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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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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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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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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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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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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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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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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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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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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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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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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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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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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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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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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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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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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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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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51561 |
198.6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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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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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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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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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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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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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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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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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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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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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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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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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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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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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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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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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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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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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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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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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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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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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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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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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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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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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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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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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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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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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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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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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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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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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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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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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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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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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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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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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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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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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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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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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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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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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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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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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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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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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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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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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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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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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總結2019年的工作,我局雖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離《條例》的要求和社會公眾的期盼還有差距,主要表現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還不夠,信息公開的形式不夠豐富、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及時、全面等。
(二)改進措施及2020年工作安排
一是進一步加大學習貫徹《條例》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長效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方式;二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三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從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出發,緊緊圍繞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項職能,不斷提升信息公開的質素和水平,提高機關網絡信息工作的運行效率,努力開創政務公開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無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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