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司法局信息公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1-13 09:01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結合實際,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主要是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和領導簡介及分工;
2、工作規劃、計劃和規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讀;
3、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政府采購情況;
4、本系統工作領域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5、本機關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6、本機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度報告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7、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1.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湘潭縣司法局門戶網站(網站地址:http://www.yqfq.com.cn/9004/index.htm)、湘潭縣政報或新聞發布會等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2.現場查閱點:湘潭縣司法局。地址:易俗河銀杏路口銀杏大廈三樓。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答復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且延期的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本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湘潭縣司法局辦公室。
(二)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依申請可以通過線上線下提出,申請形式有當面申請、信函、郵箱、縣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湘潭縣司法局305辦公室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易俗河銀杏路口銀杏大廈三樓305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夏季);
2.信函提交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1)來信請寄:湘潭縣司法局辦公室收 ,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411228。
3.網上申請
縣政府門戶網站:申請人可登錄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的“依申請公開”欄目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補正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申請時間規定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五)申請處理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責任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收費,按照《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稅〔2021〕3號)文件執行。
(七)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
四、可以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二)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縣司法局辦公室作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具體承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辦公地址:易俗河銀杏路口銀杏大廈三樓305室;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夏季);
聯系電話:0731-57882002;
傳真號碼:0731-57882002;
郵政編碼:411228。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對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不予公開的,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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