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申報2025年度科技創新項目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9-25 10:26
各有關單位:
為全力實施科技創新賦能攻堅行動,奮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湘潭,以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為統攬,加快推進長株潭自創區湘潭“智造谷”建設。根據《湘潭市科技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湘潭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就組織申報2025年度科技創新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本次項目申報類別為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科技創新培育項目、指導性計劃項目。“揭榜掛帥”項目另行組織申報。
1.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主要圍繞2025年市政府工作報告安排部署并推進建設實施較好的市十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圍繞我市“三優三特”產業,科技型企業與駐潭高校聯合攻關或承接駐潭高校優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2.科技創新培育項目:主要圍繞農業特色產業、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及其他事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和科技推廣,培育壯大全市科技創新生態。
3.指導性計劃項目:主要圍繞高職院校、醫院、科研機構等單位科研工作者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提升全市科技創新氛圍。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在本地區注冊1年以上(2024年8月31日前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和資金,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
2.項目申報企業應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基礎條件,包括科研人才隊伍、場地、資金、技術裝備和研發投入,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
3.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項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者;項目負責人只允許牽頭申報1項市級科技創新項目(項目負責人有未結題的市級課題不得申報)。
4.企業牽頭申報重點科技項目的,須在申報書中如實填報上年度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其中納入國家科技統計制度范圍的企業,需按照《統計法》《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統計規范(試行)》要求,按規定途徑和標準填報年度研發經費(R&D)數據,并上傳107-1和107-2附表(2024年研發經費投入總量不得低于2023年研發經費投入總量)。
5.企業牽頭申報重點科技項目的,2024年度實繳稅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不得低于2023年度實繳稅收(第一產業企業無稅收要求)或2024年實繳稅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規模不低于50萬元。
6.企業牽頭申報重點科技項目的,需完成2025年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備案、2024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完成2025年技術合同登記(未產生銷售收入的企業無技術合同登記要求)。
7.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配套經費原則上達到3:1;事業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承擔單位配套經費原則上達到1:1。
8.項目執行期:原則上重點項目為2-3年,一般項目為1-2年,執行起始時間從項目立項文件下達之日起計算。
9.項目一經受理,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研發經費、預期成果等主要指標原則上不得調整。
10.項目內容不涉密。對于涉及科技倫理、科技安全、實驗動物的科技活動,應當按規定由相應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并提交相應的審查報告。
三、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先進入湘潭市科技局網站(http://xtst.xiangtan.gov.cn/),點擊“科技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入“湘潭市科技計劃業務管理信息系統”。
2.申報單位在線填報項目申報信息,項目數據成功上傳后,通過申報系統打印《湘潭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帶有水印標記)。
3.各縣(市、區)及湘潭高新區、湘潭經開區、湘潭綜保區所屬企事業單位將項目材料提交相應的推薦單位(各縣市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初審,市屬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的項目材料由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初審通過后統一報送項目材料(不接受企業單獨報送項目資料);駐潭高校(含高職院校)、市屬醫院的項目材料由本單位科技部門初審后由單位科技部門統一報送項目材料(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單獨報送項目資料)。
4.各推薦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對申報項目嚴格進行合規性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推薦申報。
四、申報要求
1.材料規范。申報材料包括《湘潭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研發準備金制度備案、研發經費加計扣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書,知識產權、產學研合作協議、檢測報告、查新報告、成果證明、獲獎證明、上年度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等),重點項目需要提供1000字項目簡介。紙質材料須與網上報送內容一致。
2.材料報送。申報重點科技項目的承擔單位無需提交申報材料,待網評通過后通知單位提交材料;申報科技一般項目、指導性計劃項目的承擔單位提交申報材料一式2份,A4紙,簡裝成冊。未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的項目申請書無效。
3.資格審查。企業有未結題的市級科技創新項目不得申報,不得以不同企業名稱(合作社、家庭農場)進行申報;事業單位項目負責人有未結題的市級科技創新項目不得申報。項目單位不得以相同內容多頭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申報1個項目或參與2個項目。不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項目,不得推薦申報。
4.擇優推薦。同一企業原則上只申報1個有資金支持的項目;同一事業單位同一研究方向的項目只能申報1個。
五、申報時間
網上集中申報時間: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
縣市區、園區推薦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
項目材料受理時間: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材料受理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樓14樓1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詢方式
有關項目申報的未盡事宜,可咨詢市科技局相關科室。具體申報受理事宜聯絡方式如下:
1. 系統填報咨詢:
戰略規劃與資源配置科 0731-58570308
2. 項目申報咨詢:
重大專項科 0731-58223700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 0731-58570307
成果轉化與產學研合作科 0731-58570302
農村科技科 0731-58570305
社會發展科技科 0731-58266026
3. 項目監督咨詢:
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科 0731-58570303
4.縣市區、園區科技部門咨詢電話:
湘潭縣:57576252 湘鄉市:56771128
韶山市:55682537 雨湖區:58205846
岳塘區:55568227 湘潭高新區:58551709
湘潭經開區:58271399 湘潭綜保區:55868902
湘潭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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