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關于轉發《湘潭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申報2023年度科技創新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10-12 09:30
各有關單位:
為打好科技創新攻堅仗,加快建設“四區一地一圈一強”,奮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湘潭,以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為統攬,加快推進長株潭自創區湘潭“智造谷”建設。根據《湘潭市科技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湘潭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度科技創新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本次項目申報類別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產學研合作與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指導性計劃項目,“揭榜掛帥”項目另行組織申報。
1. 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產學研合作與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主要聚焦湘潭創新型城市建設和智造谷建設,面向全市各優勢產業鏈,顯著提升關鍵核心競爭力的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
2.指導性計劃項目主要支持高職院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類項目,統籌考慮企業社會化出資的科研項目(僅立項無資金支持)。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在本地區注冊1年以上(2022年7月31日前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和資金,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
2.項目申報企業應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基礎條件,包括科研人才隊伍、場地、資金、技術裝備和研發投入,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
3.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項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者;項目負責人只允許牽頭申報1項市級科技創新項目(項目負責人有未結題的市級課題不得申報)。
4.企業牽頭申報項目的,須在申報書中如實填報上年度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其中納入國家科技統計制度范圍的企業,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統計規范(試行)》要求,按規定途徑和標準填報年度研發經費(R&D)數據,并上傳107-1和107-2附表(2022年研發經費投入總量不得低于2021年研發經費投入總量)。
5.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承擔單位配套經費原則上達到3:1,且2022年度稅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不得低于2021年度稅收(第一產業企業無稅收要求)。高校、科研事業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承擔單位配套經費原則上達到1:1。
6.項目執行期:原則上重點項目為2年,一般項目為1年,執行起始時間從項目立項文件下達之日起計算。
7.項目一經受理,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研發經費、預期成果等主要指標原則上不得調整。
8.項目內容不涉密,同時,對于涉及人、實驗動物的科技活動,應當按規定由相應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并提交相應的審查報告。
9.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建有市級以上研發平臺的企業、完成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備案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開展了技術交易活動的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能形成自主創新成果的項目;優先支持2023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并推進建設實施較好的市十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銀發人才參與的對產業和社會經濟推動較好的科研項目。
三、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先進入湘潭市科技局網站(xtst.xiangtan.gov.cn/">http://xtst.xiangtan.gov.cn/),點擊“科技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入“湘潭市科技計劃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根據網絡端口選擇網址進入登錄。
2.申報單位在線填報項目申報信息,項目數據成功上傳后,通過申報系統打印《湘潭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帶有水印標記)。
3.各縣(市、區)及湘潭高新區、湘潭經開區、岳塘經開區所屬企事業單位將項目材料提交相應的推薦單位(各縣市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初審,市屬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的項目材料由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初審通過后統一報送項目材料(不接受企業單獨報送項目資料);駐潭高校(含高職院校)、市屬醫院的項目材料由本單位科技部門初審后由單位科技部門統一報送項目材料(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單獨報送項目資料)。
4.各推薦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對申報項目嚴格進行合規性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推薦申報。
四、申報要求
1.材料規范。申報材料包括《湘潭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科技型中心企業入庫、研發準備金制度備案、研發經費級計扣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書、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證明,知識產權、產學研合作協議、檢測報告、查新報告、成果證明、獲獎證明、上年度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等),重點項目需要提供項目簡介(1000字)。紙質材料須與網上報送內容一致,一式2份,A4紙,簡裝成冊。未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的項目申請書無效。
2.資格審查。項目不得以相同內容多頭申報,未結題的項目不得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申報一個項目。不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項目,不得推薦申報。
3.擇優推薦。同一企業原則上只申報1個有資金支持的項目,申報指導性計劃項目(社會出資項目)不得超過5個(同一研究方向只能申報1個);同一高校、科研事業單位(醫院)申報有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超過5個(同一研究方向只能申報1個),申報指導性計劃項目不得超過15個(同一研究方向只能申報1個)。
五、申報時間
網上集中申報時間: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縣市區、園區推薦時間: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項目材料受理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材料受理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樓14樓1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詢方式
有關項目申報的未盡事宜,可咨詢市科技局相關科室。具體申報受理事宜聯絡方式如下:
1. 系統填報咨詢:
戰略規劃與資源配置科 0731-58570308
2. 項目申報咨詢:
重大專項科 0731-58223700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 0731-58570307
成果轉化與產學研合作科 0731-58570302
農村科技科 0731-58570305
社會發展科技科 0731-58266026
3. 項目監督咨詢:
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科 0731-58570303
4.縣市區、園區科技部門咨詢電話:
湘潭縣:57576252 湘鄉市:56771128
韶山市:55682537 雨湖區:58205846
岳塘區:55568227 湘潭高新區:58551709
湘潭經開區:58271399 岳塘經開區:55852115
湘潭綜保區:55868902
附件:1. 2023年度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指南
2. 項目推薦匯總表
附件下載:
附加1、2.doc
湘潭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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