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11-29 13:12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一、地役權首次登記
二、地役權變更登記
三、地役權轉移登記
四、地役權注銷登記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ㄒ唬┑匾蹤嗍状蔚怯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地役權首次登記應由地役權合同中載明的需役地權利人和供役地權利人共同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動產權證書(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權證書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地役權合同;
5.土地上已經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還應提交用益物權人同意的書面材料;
6.地役權設立后,辦理首次登記前發生變更、轉移的,還應提交相關材料。
四、收費標準
登記費: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符合免收政策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ǘ┑匾蹤嘧兏怯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地役權變更登記應由需役地權利人和供役地權利人共同申請。因共有人的姓名、名稱發生變化的,可由姓名、名稱發生變化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5.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積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和宗地界址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
6.共有性質變更的,提交共有性質變更協議;
7.地役權內容發生變化的,提交地役權內容變更的協議。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ㄈ┑匾蹤噢D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地役權轉移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地役權轉移合同。
四、收費標準
登記費: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符合免收政策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ㄋ模┑匾蹤嘧N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當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應由供役地、需役地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其他情形可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供役地、需役地歸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歸于同一人的材料;
5.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權利消滅的,提交相應材料;
6.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地役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7.依法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提交當事人解除地役權合同的協議;
8.需役地發生轉移,當事人拒絕一并申請地役權轉移登記的,提交拒絕辦理地役權轉移登記的書面材料。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0731-57336113
監督電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室 0731-57823999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