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11-29 13:11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一、居住權首次登記
二、居住權變更登記
三、居住權注銷登記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一)居住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居住權首次登記應由居住權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按照遺囑或者生效法律文書設立居住權的,可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權證書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因合同設立居住權的,提交居住權合同等材料;
5.因遺囑設立居住權的,提交下列材料:
(1)生效的遺囑;
(2)遺囑人的死亡證明;
(3)已經因繼承、受遺贈辦理轉移登記的,無需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和遺囑人的死亡證明。
5.生效法律文書設定居住權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無需提交不動產權證書。
四、收費標準
暫不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待上級規定明確后,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二)居住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居住權變更登記,應由居住權人和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共同申請。因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等情形的,可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權利人姓名、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5.居住權的住宅范圍、居住權期限等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變化的材料。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三)居住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居住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居住權人申請。當事人雙方解除居住權合同等注銷居住權的,應由不動產所有權人和居住權人共同申請;居住權期限屆滿、不動產滅失或者被征收、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居住權消滅的,可由不動產所有權人或者居住權人單方申請;居住權人放棄權利的,可由居住權人單方申請;居住權人死亡的,可由不動產所有權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居住權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5.居住權人放棄權利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材料;
6.不動產滅失,提交不動產滅失有關憑證材料;
7.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0731-57336113
監督電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室 0731-578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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