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11-29 10:27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一、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
二、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四、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注銷登記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一)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者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依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1.以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的,應由承包方申請;
2.由農村集體成立的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應由鄉鎮林場、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農村集體成立的經濟組織申請;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流轉林地經營權的,應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權屬來源材料,包括:
(1)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營造林木的,提交集體林地承包合同;
(2)由農村集體成立的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提交相關協議;
(3)依法流轉林地經營權的,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和集體林權流轉合同。
4.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和由農村集體成立的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提交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二)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者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5.不動產坐落、名稱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林地坐落、名稱變更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6.不動產面積、界址范圍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7.林地用途部分發生變化的,提交導致林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8.林地經營權期限變化的,提交經營權期限發生變化的協議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9.森林類別發生變化的,提交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變化的文件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主要樹種等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10.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提交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者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轉移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提交集體林權流轉合同,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經營權再次流轉的,還需提交承包方同意的材料;
5.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7.共有份額發生變化的,提交共有份額發生變化的材料;
8.因繼承取得的,按照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產登記的規定提交材料。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四)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者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林地經營權權利人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決定書;
5.林地全部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證實林地全部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
6.不動產滅失的,提交證實滅失的材料;
7.依法解除經營權流轉合同的,提交證實合同依法解除的材料;
8.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提交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書面材料。設有抵押權、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查封登記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或者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
9.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0731-57336113
監督電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室 0731-578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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