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自然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潭縣自資罰決〔2024〕10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1-13 17:03
被 處 罰人:湘潭弘茂湘蓮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術松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300MA4L3BL54K
地 址:湘潭縣易俗河鎮天易生態工業園荷花中路88號
2024年9月13日,我局對你公司位于湘潭縣易俗河鎮荷花中路西側、天易大道南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紅線范圍內產品展示車間及鋼構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一案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實:原湖南宏興隆湘蓮食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4年間,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在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紅線范圍內北側建設產品展示車間及鋼構棚,總建設面積547.17㎡,其中產品展示車間420.77㎡,西北向車間入口、東南向鋼構棚面積126.4㎡,其占用地塊規劃用途為綠地和公司入口,以上所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你公司于2016年3月對原湖南宏興隆湘蓮食品有限公司所屬不動產予以收購,并愿意承擔以上所述違法事實的責任。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2、法定代表人唐術松、委托代理人劉靜嵐身份證復印件及劉靜嵐《詢問筆錄》;
3、湘潭縣自然資源測繪隊出具的《建設項目監督實測成果報告書》;
4、現場檢查(勘測)筆錄及現場照片;
5、《宏興隆湘蓮工業園平面布置圖》;
6、《湘潭弘茂湘蓮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整改方案(展示車間)批前公示》;
7、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我局已于2024年10月18日依法對你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你公司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你公司在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未行使上述權利,視為放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參照《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通知》(湘自資規〔2022〕1號)第四部分第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一目的規定,結合湖南志成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潭弘茂湘蓮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展示車間的地面房產(建筑物)市場價值追溯性評估》報告,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對你公司產品展示車間及鋼構棚處總工程造價5%的罰款,罰款人民幣:29295元(585900元×5%=29295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你公司應當在15日內將罰款上繳到湘潭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附湖南非稅收入繳款通知單,票據號碼:1051191710),否則,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本決定送達至你公司,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湘潭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 系 人:譚海糧、楊尚兵
聯系電話:073157821538
地 址:湘潭縣易俗河鎮貴竹北路
湘潭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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