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自然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潭縣自資罰決〔2022〕7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03-22 08:57
田正祥(4303211962******37):
你于1994年10月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湘潭縣云湖橋鎮煙山村煙山組建設磚混結構商住樓,建筑層數為三層(包含地下室一層),建筑總面積為255.61㎡,于1995年年底竣工。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章第四十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屬于未批先建違法建設行為。證明上述違法事實的主要證據有:
證據1、詢問筆錄;
證據2、自然資源督查股竣工規劃驗收資料;
證據3、照片資料;
證據4、《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的產權證》資料;
證據5、當事人身份信息;
證據6、測繪資料;湘潭縣自然資源測繪隊出具的《湘潭市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測量成果報告書》。
我局已于2022年03月11日依法向你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你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你在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未要求上述權利,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作如下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規劃審批建設的商住樓總面積255.61㎡作出以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五的行政罰款。共計處罰款:人民幣2556.1元(255.61㎡×200元/㎡×5%=2556.1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六十七條、七十二條的規定:你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上繳到湘潭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中國農業銀行湘潭縣支行)賬號:18221901040006597,否則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本決定書送達至你即發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湘潭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湘潭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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