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度湘潭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計劃》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11-22 10:11
湘潭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根據《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全面推行部門“執法監管一并到位”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潭縣政辦發〔2020〕16號)文件要求,參考《湘潭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22年度抽查計劃》,結合我縣的監管實際,我辦起草擬定了《湘潭縣市場監管領域2022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經征求縣直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意見,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同時就本計劃具體實施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牽頭部門對本計劃確定的具體抽查任務統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落實。通過湖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簡稱“抽查平臺”),在“年度抽查計劃-跨部門聯合抽查計劃”模塊中錄入并公示牽頭的聯合抽查任務(含其他部門的抽查事項內容);與配合部門溝通一致并制定相應的聯合抽查方案;在計劃實施期限內通過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將抽查任務共享推送給配合部門;組織各部門抽取的人員在確定的時間內實施檢查;督促各部門通過平臺及時錄入并公示各自的抽查結果。
2.各配合部門應在牽頭部門統一安排下落實各項任務,配合牽頭部門制定具體的抽查方案;通過抽查平臺認領牽頭部門推送的抽查任務、分組抽取本部門(縣本級或下級)檢查人員;配合牽頭部門對抽取對象實施檢查;在抽查平臺及時錄入并公示本部門的抽查結果。
3.各部門應在本計劃確定的時間內完成具體抽查任務、公示抽查結果。抽取檢查對象、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公示抽查結果全流程均應統一通過省抽查平臺進行。
4.除特殊領域、重點行業以外,按照“計劃外無檢查”的基本原則,未列入本計劃的部門聯合專項檢查整治一律不得隨意進行。因監管實際確需進行的,牽頭部門應在實施前向縣優化辦報備,并書面報告我辦提請對部門聯合年度抽查計劃予以補充和調整。
5.對牽頭或配合實施聯合抽查任務拒絕、拖延、應付的,將在年度考核評價中對相關單位視情形予以扣分;對不按照計劃隨意檢查、重復檢查、選擇性執法、執法擾民的,經核實后由縣優化辦進行通報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提請縣紀委監委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嚴肅問責。
湘潭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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