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潭縣市監處罰〔2022〕147號)《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的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10-17 08:41
由本局2022年6月6日立案調查的湖南東道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一案,本局已于2022年8月3日在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上發布了公告,向當事人送達了《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潭縣市監罰告﹝2022﹞123號),已向當事人告知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和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舉行聽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規定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二)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營業執照;”之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
因通過當事人登記住所無法直接(或郵寄)送達本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依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五)項之規定,本局現通過門戶網站刊登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的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依法送達。
當事人如不服上述決定,可在公告送達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送達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本局聯系人:王亮 張馨予 聯系電話:0731-57801196
聯系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金雀西路
特此公告
附:
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潭縣市監處罰﹝2022﹞147號).pdf
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潭縣市監列嚴決字〔2022〕第2號).pdf
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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