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1-25 16:07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安全、信訪、綜治、扶貧、統戰、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公務接待、文明建設、機關事務、后勤保障、車輛管理作。組織開展應急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督查工作。
(二)人事股(黨建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表彰優撫等工作。負責黨務和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全縣應急管理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承擔應急值守、機關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應急信息的收集、研判、處理、報送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湘潭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部門、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四)減災救災與物資保障股(地震辦)。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情報告、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市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負責擬定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一般及以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管理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參與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承擔縣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日常業務工作。
(五)火災防治管理股。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擬定相關政策并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鄉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聯系協調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消防應急綜合救援大隊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防汛抗旱股。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負責擬定防汛抗旱專項預案,并指導有關部門實施。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煤礦關閉退出后相關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審批服務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組織指導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按照授權范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
(九)政策法規股。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 、執法案件決定、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本部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具體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推進本單位的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相關工作。 組織本單位法治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政策業務培訓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全縣事故統計報送工作。
(十)規劃財務與科技信息化股。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湘潭縣應急救援服務中心。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做好預警、應急等信息發布,負責信息綜合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協調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理件調查、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等事務性工作。
(十二)宣傳教育培訓中心。承擔縣內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報道、輿情應對、文化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開展公眾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災害預防等法律法規普及工作,指導各部門開展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湘潭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縣應急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總體規劃,編制年度執法計劃,并組織實施。依法行使法律法規賦予應急管理部門的有關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及地震、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權。負責查處上級交辦、相關部門和鄉鎮移送、跨鄉鎮和全縣有重大影響的應急領域案件。 負責職權范圍內縣屬企業、天易經開區企業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范圍內聯合執法、專項執法工作,協調處理轄區內重大監管執法問題。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有關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舉報、投訴的受理和處理。負責職責范圍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的銜接、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配合開展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調查處理工作。承辦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縣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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