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縣應急管理局部門預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7-21 16:33
目 錄
第一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和防震減災規劃,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2、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各鄉鎮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湘潭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推進金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雅獲取和關事機制。做法統一發步空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7、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權限做好駐縣國家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各部門、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監督管理全縣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鄉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市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教授工作。
15、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長江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設置。根據上述職責,湘潭縣應急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黨建辦)、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湘潭縣應急指揮中心)、減災救災與物資保障股(地震辦)、火災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安全生產基礎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審批服務)、政策法規股、規劃財務與科技信息化股。
1個派出機構:湘潭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天易分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湘潭縣應急管理局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862.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62.83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 收入較去年預算增加257.42萬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862.83萬元,其中:行政運行636.83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82萬元,事業運行44萬元。基本支出636.83萬元(人員支出527.63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08.8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4萬元),項目支出226萬元(應急管理事務支出44萬元、防汛抗旱險工隱患、水損水毀處置經費182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增加257.4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7.74萬元,項目支出增加179.6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862.83萬元,其中,行政運行636.83萬元,占73.8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82萬元,占21.09%;事業運行44萬元,占 5.1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636.8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527.6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2.85%;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08.8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7.08%;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07%。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26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應急管理事務支出44萬元,主要用于我局現有5名臨聘人員,2021年外聘6名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值守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82萬元,本專項主要用于縣城防汛抗旱險工隱患、水損水毀處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8.8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49.27萬元,上升45.28%,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支出。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19.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4.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三公”經費預算數增減變動說明: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8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4.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97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與上年度預算增加5.53 萬。增加原因主要有:一是增加了公務用車運行費的預算,我單位有公務用車3臺,一臺機要通信用車,兩臺執法執勤用車;二是嚴格按《公務接待規定》接待,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清單制,三是嚴禁在公務接待中使用香煙、酒水(包括白酒、紅酒、黃酒、啤酒和含酒精的飲料)和明令禁止的菜肴。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2.5萬元,擬召開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會議,人數150人,內容為安全生產工作;培訓費預算2.5萬元,擬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相關培訓,人數300人,內容為安全生產工作培訓;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等,經費預算0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16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524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92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國有資產396.50萬元,固定資產累計折舊162.27萬元,資產凈值234.23萬元;包括房屋及構筑物137.45萬元,占34.67%;通用設備139.05萬元,占35.06%(其中,車輛39.4萬元,占28.34%,單價50萬(含)以上(不含車輛)設備0萬元,占0.00%);專用設備82.94萬元,占20.92%;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23.93萬元,占6.04%;無形資產13.13萬元,占3.31%。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862.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36.83萬元,項目支出226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湘潭縣應急管理局實施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單位范圍包括:縣應急管理局本級共1家單位。2021年本單位共1個預算項目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和編制預算績效目標。相關項目在年度預算執行完畢或項目完成后,于次年開展預算績效自評或績效評價,形成績效報告報送財政部門備案。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選取部分項目或單位實施重點績效評價。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1)
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2)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3)
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4)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5)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6)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7)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格(表8)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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