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稽留流產報銷的咨詢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1-10 10:10
發布時間:2025年1月8日 來源:湘潭縣醫療保障局
訴求人咨詢城鄉居民醫保與企業職工醫保稽留流產是否能報銷?是否有相應的產假?
湘潭縣醫療保障局回復:
1.湘潭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稽留流產參照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進行報銷;湘潭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參保人產假暫無相關規定。
普通門診:市內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含各大中專院校校醫院)報銷比例70%年度限額400元。
住院報銷:(1)起付線: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0元;一級醫療機構或不設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醫療機構800元;三級醫療機構1200元;省部屬醫療機構2000元。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同級別醫療機構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標準按50%計算。起付標準年度累計不超過3000元。(2)報銷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支付比例85%;一級醫療機構或不設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82%,二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80%,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5%;省部屬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0%。
2.湘潭縣企業職工醫保稽留流產報銷比例及產假:
(1)根據《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財政局 湘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潭人社發〔2018〕19號),職工門診早孕人流,藥流、鉗刮術定額報銷400元,住院早孕人流、藥流、鉗刮術支付標準額度800元,如出現并發癥參照職工普通門診和住院報銷結算。
(2)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湘醫保發〔2020〕23號),女職工懷孕未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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